必须有必要,肯定有必要,一定要留痕!

一、为什么说“必须有必要”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大部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决议都要在“总经理办公会”或者是“党委会”上决议进行,会后还要形成会议纪要,由各参会人员签字后实施。
再举个小例子,比如说其他部门同事来找你对接某项工作,对方口述:某某领导安排做某某事情,点名要求你来配合一下。这种情况之下你是不是得首先确认下对方说的话是否可信。
同样的问题换个场景,其他部门同事来找你对接某项工作,拿出来某某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会议纪要里面写明了是由你们部门来配合实施,然后你们部门负责人把这项工作安排给你了,是不是会更合理一些?
二、为什么说“肯定有必要”
很多公司的OA评审中通常都有一个“加签”功能,很多审批人在完成自己对应的审批意见之后,通常会加签给自己认为必要的共同审批人,让他也在流程中确认,一定程度上也是通过共同决策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工作留痕还有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甩锅的时候“证明自己没有错误”或者证明“对方没给我解决问题”。
三、为什么说“一定要留痕”
给大家几个建议:
1.允许发函的以函件沟通
2.能发邮件的不要发微信
3.能发信息的不要打电话
如果需要打电话沟通,也一定是先通过文字形式给对方发送完需要对接的内容,只是打电话提醒对方看一下文件,然后给自己回复一下。
涉及到的工作内容当面沟通更方便的话,为了工作留痕,可以在会后形成会议纪要的方式发送给对方,或者是会后把双方达成的修改意见简单编辑一下,以文字的形式发送给对方,达到“对齐颗粒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