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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中国的历史上,回族的形成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历史事件,在官方的解释中,他们强调回族的形成是一个多元融合的历史过程。
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回族人的祖先是从丝绸之路来到古代中国的阿拉伯人,他们在中国繁衍生息,最终形成了回族。不过,事实真的是如此吗?

一、缘起唐代,盛于宋元
唐朝永徽二年,伊斯兰帝国派遣的使臣抵达长安城,请求觐见唐高宗李治。
这是伊斯兰教进入中国的契机,也是中国与阿拉伯国家产生交流的开始。
彼时,唐朝还称其为大食,这次觐见成就了两个亚洲地区最强大的两个帝国之间的合作,正式打开了中国与阿拉伯地区的文化交流和经济交流。
自此之后,从阿拉伯地区到西域,从西域到大唐,陆上丝绸之路连接了中国人与阿拉伯人的交流,也让一批又一批阿拉伯商人在中国的土地上繁衍生息。
这批阿拉伯人作为“侨民”生活在古代中国,他们在官方划定的区域里自发地聚集在一起,继续保持着自身的信仰与生活习惯。

在中国繁衍生息数百年之后,时间流转王朝更迭,在宋朝时期,中国的海上丝绸之路贸易收益水涨船高,海上贸易空前繁荣。
大量的阿拉伯商人坐船从海上出发,与他们同船的人群中,还有一批以贸易为生的波斯商人。
阿拉伯商人和波斯商人踏上中国的土地,为了进行往来贸易,他们侨居在广州、泉州等沿海城市。
面对这批与中国人长相不同的外来者,中国官方将他们划分为远方而来的客人,因此在史书上,人们称其为“蕃客”。
这些阿拉伯人和波斯商人居住在一起,形成了中国古代早期的穆斯林社区“蕃坊”,“蕃坊”内的主要事务由“蕃长”负责。
“蕃长”主要由这批外国商人中德高望重的人担任,不仅负责处理“蕃坊”的内部事宜,有时,他们还要负责与中国官府沟通交涉。

随着这批商人居住的时间越来越久,他们的信仰也在中国落地生根,中国最早的清真寺随之诞生。
宋元时期,政府设立市舶司鼓励海外贸易,“蕃客”顺利获得了合法居留的身份,市舶司制定规章保护他们的商业利益和私有财产。
这些“蕃客”可以安心在中国境内经商,他们也从“行商”成为了“坐贾”。
既然决定在中国境内居留,这些“蕃客”中的部分人开始与当地汉族结为姻亲,成立家庭,他们的后代成为了“土生蕃客”。可能这些“蕃客”也没有想到,他们正在从“在此客居”变成“本地居民”。二、明清时期,尘埃落定
到了明朝时期,这些“蕃客”也有了新的名称——“回回”。

在明朝的开国功臣中,有不少人是“回回”人,其中将领沐英的后代世代镇守云南,进一步推动云南地区回族的发展。
正因为“回回”人在明朝开国时立下不少汗马功劳,“回回”人在明代的政局中具有一定的合法地位。
政治上的开明也让明朝政府开始对境内的少数民族推行“同化”政策,鼓励他们使用汉族的姓氏,有一大批“回回”人改了汉族姓氏。
与此同时,中国传统儒学的包容性也发挥作用,“回回”人为了更好的融入明朝社会,开始积极学习儒家文化,参加科举考试。
在“回回”人积极学习儒学的时候,他们中出现了一批颇具智慧的学者。学者们在兼修儒家知识与伊斯兰教知识的时候,发现两者的术语、概念是可以互通的。

于是,刘智的《天方典礼》、王岱舆的《正教真诠》等一系列作品陆续问世,他们开始论证“真主”与儒家的“天”是同一的,伊斯兰教的“五功”与儒家的“五常”是精神相通的。
他们提出既要忠于真主,也要忠于君王,这一说法一经提出,顺利调和了回族内部的信仰与政治认同的矛盾。
伊斯兰教思想与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融会贯通,成功启发了一大批回族人的思想,推动他们进一步融入了中国古代社会。
也正是在一场又一场融入社会的行动中,那批最早的阿拉伯商人和波斯商人才能在中国的土地上繁衍生息,经过多年的努力,从“侨民”变成中国的“本地居民”。
参考文献:
1.《回族简史》
2.《旧唐书》《新唐书》
3.《中国回族金石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