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梅山水库变“野泳天堂”,饮水安全面临挑战,如何破解困境?

惠安梅山水库变“野泳天堂”,饮水安全面临挑战,如何破解困境?"/

惠安梅山水库成为野泳“胜地”的现象,确实引发了对饮水安全的担忧。这背后涉及多个层面的问题,需要综合来看:
"现象描述:"
梅山水库近年来吸引了大量当地及外地游客进行野泳、露营等活动。 水库原本的主要功能是饮用水源,为惠安县及周边地区提供生活用水。
"饮水安全担忧及原因分析:"
1. "水质污染风险增加:" "直接污染:" 野泳人群的排泄物、丢弃的垃圾、露营产生的废弃物等直接排入水库,会显著增加水体污染物负荷,尤其是细菌、病毒等病原体的含量,严重威胁水质安全。 "间接污染:" 大量人群活动可能扰动水体,增加水浑浊度(TSS),携带岸边土壤、污染物进入水中。周边可能存在的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排放等,在游客活动高峰期影响会更显著。 "生态破坏:" 过度的人为活动可能破坏水库周边的植被,影响水体自净能力。水库中的鱼类等水生生物也可能因水质变化而受影响。
2. "饮用水源保护与取水安全:" "取水口风险:" 如果水库水质因野泳等活动受到污染,距离取水口较近的区域将直接受到威胁。即使大部分水域达标,取水口附近的不达标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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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梅山水库,是省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严禁任何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包括游泳。然而,《现场》栏目接到观众打来热线电话说,这里长期成为部分游泳爱好者的聚集地。尽管当地采取了设置围挡、广播警示等措施,夏季违规游泳现象尤其严重,对全惠安主要饮用水源安全构成隐患。那么,水源保护区野泳顽疾为何难以根除?惠安千家万户的饮水安全又该如何保障?

惠安梅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野泳乱象威胁饮水安全

6月5日下午,在村民的指引下,《现场》记者来到了位于惠安县螺城镇梅山村的梅山水库,记者注意到,偌大的水库青山环抱,风景秀丽,水库四周围起了2米多高的防翻跃带刺铁栅栏。

在水库范围内,一个扩音喇叭用普通话和闽南语循环播放禁止在水库内活动。

广播提醒:梅山水库是惠安城关居民饮用水源,严禁在水库内游泳、炸鱼、钓鱼、电鱼等污染水资源活动。

在梅山水库,除了广播循环播放,每隔一段路也设立告示牌,提醒大家禁止进入水库游泳。

即便如此,记者还是看到,在铁栅栏范围内,还是有游泳爱好者在水库游泳。

山下有条道路直通山上的水库,不时有摩托车和小车开上山。记者在现场发现,从一辆小车上下来三名男子,挎着游泳包拎着游泳圈,径直走向一侧的铁栅栏。

不知何时,一处铁栅栏已经被扯开一个口子。记者在现场发现,几名男子就从这里穿过铁栅栏,直接到了水库里面。

还有游泳爱好者,直接翻越护栏,攀爬进去。

村民:每日数十人违法“野泳” 排泄污染令人堪忧

附近村民告诉记者,早上、中午都有人来这里,一天至少有几十个人,挖洞挖坑,拆掉护栏,他们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透过铁栅栏,记者竟然发现,有人公然在水库边小便。

附近村民说,这里是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整个惠安县城的人都在喝水库的水,他们拉屎拉尿都在边上,边上又没有厕所,肯定会造成污染。

水库管理方:劝导无效执法难 破坏围栏屡禁不止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正巧碰到水库管理处的工作人员骑车巡逻至此。

惠安县梅山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说,梅山水库,是省政府划定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作为惠安县的储备饮用水源地,他们每天都会进行巡视,及时劝阻、制止市民的游泳、洗澡等行为。

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这里是饮用水源,不能游泳,四处都有监控,监控内容直接会连到县里面。来这里的人有不少还是游泳协会的人,他们也曾尝试报警,但好像不起作用,就算一次罚款500元,他们也不怕,所以处理起来很麻烦。

梅山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很无奈,这些被破坏的铁丝网,刚修好又被破坏了,由于维修费用高,现在也没办法做到及时修复。

记者查阅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对破坏政府公共设施,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三条:当事人除了要照价赔偿外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可以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记者注意到,早在2012年和2017年就有媒体报道过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梅山水库游泳的乱象,但到现在为止仍然存在。

梅山水库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也会开展联合执法,环保局、镇村工作人员、县水政大队、派出所会有好几十个人过来。不过,今天赶走了这些游泳者,明天他们又会过来,执法人员也不可能每天睡在这里。

职能部门:将联合执法 处理水源保护区违规行为

随后,记者向惠安县有关部门反映了该情况。

惠安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

惠安县水利局工作人员:

惠安县公安局民警:

惠安梅山水库作为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竟长期沦为野泳“胜地”,此景令人震惊且忧心!村民目睹的排泄污染直指饮水安全的核心威胁,管理方的“劝导无效”与“执法难”则暴露出监管的严重软肋。破坏围栏、无视警示、公然违规,这些行为不仅是对公共设施和法律法规的藐视,更是将全县居民的饮水健康置于风险之中。职能部门“将反馈”、“联合执法”的表态固然必要,但更需追问:为何多年顽疾难除?多部门协作不应停留在口头,必须建立常态化、强有力的巡查与惩处机制,对屡犯者依法严惩。水源安全是民生底线,绝不能容忍任何“破窗效应”。职能部门必须动真格、出重拳,切实堵住漏洞,守护好这方“生命之水”,回应百姓的殷切期盼。

来源:福建台融媒体资讯中心《现场》

编辑:张晓抒

审核:卢和光、陈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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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27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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