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创新实践,一线巡察工作法助力党风廉政建设
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实行一线巡察工作法,是当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一项重要举措。这种工作法强调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一线,通过近距离、面对面地接触和了解情况,提高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线巡察工作法的主要特点和做法包括:"
"深入基层一线:" 巡察组深入到基层单位、乡镇、村居、企业等一线,直接了解情况,而不是仅仅停留在文件和会议上。
"贴近群众:" 注重与群众直接交流,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
"直面问题:" 勇于直面问题,敢于较真碰硬,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实处理。
"动态调整:" 根据巡察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巡察重点和方向。
"方式多样:" 采用谈话、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情况。
"注重实效:" 强调巡察工作的实际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跟踪问效。
"一线巡察工作法的优势:"
"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 深入基层一线,能够更直接、更准确地发现隐蔽在深层次的问题线索。
"增强群众参与度:" 贴近群众,能够更好地倾听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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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金华讯 (通讯员 汪路)为强化重点工作一线干部管理,近年来,浙江金华市婺城区实行专项考核,采取一线巡察工作法,考实考准重点工作一线干部实绩,一批素质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形成“拼争抢创、实干担当”的浓厚氛围。
该区把重点工作分为工程项目类、招商引智类、土地征迁类、旧城改造类、工作创建类、生态环保类、安保维稳类、突发事件类8个类别,年初确定专项巡察对象,采取分段跟进式、全程驻点式、重点督促式3种巡察方式,对巡察对象进行专项巡察。分段跟进式巡察,即针对综合性重大工程项目,结合工程实施重要时点的进度要求,巡察组及时跟进,实行有针对性的巡察。全程驻点式巡察,即针对单一性重点工作,巡察组到涉及单位全程驻点,时时督查工作进展和干部表现。重点督促式巡察,即针对全域性重点工作,对工作进度缓慢、排名靠后的乡镇(街道)实行重点巡察,帮助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去年以来,区委择优抽调82名区机关职能部门业务骨干,78名素质过硬、责任感事业心强的“两代表一委员”,组建39个巡察组,开展巡察督导1000余次,协调解决难题300余件,警示谈话60余人次。
坚持上下兼顾、分类考评,该区把干部在完成重点工作中的工作态度、群众感情、担当精神、作用发挥、实际成效5个方面情况,作为专项考核的主要内容,针对各类别重点工作的不同特点,将巡察对象分为指挥长(项目负责人)、队组领导(班子成员)、组员(一般干部)3个类别,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指挥长(项目负责人)重点考察全局观念、统筹协调、参谋决策、科学预判、恪尽职守、深入一线指导、处理复杂问题等方面的表现;队组领导(班子成员)重点考察落实上级决策、组织协调、组团攻坚、现场指挥及处理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表现;组员(一般干部)重点考察服从安排、听从指挥、讲究方法、克服困难、带动突破并按照规定要求完成任务等方面的表现。近日,在城西街道西郊区块房屋征迁工作中,对160余名干部按照指挥部领导、组长、组员三大类开展考察,变“一刀切”为“分类比”,充分照顾工作难度与内容区别所带来的差异化影响,让全体征迁干部得到公平认可,充分激发了队伍干劲,2天时间完成签约60户,刷新城中村改造的“婺城速度”。
该区将专项巡察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去年以来,先后有50余名在区块征迁、文明城市创建、招商引智、“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维稳安保等重点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优秀干部得到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19名有重点工作经历的事业编制干部,经定向比选走上乡镇领导岗位;24名在重点工作一线任劳任怨的“黄牛型”干部获评“闪光婺星”。对在“三改一拆”、文明城市创建、安保维稳等重点工作中进度缓慢、成效较差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行警示谈话。同时,注重收集基层较难解决的问题,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职能部门力量,集中会诊、助力攻坚。在旧城改造房屋征迁工作中,区委组织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签约,有效打开了工作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