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共体(法语:Communauté franco-allemande,德语:Frankreich-Deutschland-Gemeinschaft)并没有“夭折”,它只是随着欧洲一体化进程的深入而逐渐演变成了更广泛、更深入的机构,其最初的特定目标已经通过更高级别的合作机制得以实现。
以下是详细解释:
1. "法共体的初衷和目标:"
法共体成立于1954年,最初是为了促进法国和西德这两个欧洲主要国家之间的和解与合作,特别是在欧洲煤钢共同体(ECSC)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EURATOM)以及后来的欧洲经济共同体(EEC,即欧盟前身)的框架内。
它旨在通过建立直接对话、共同决策和资源共享的机制,加强两国政府间的联系,防止历史悲剧重演。
2. "法共体的发展与演变:"
法共体设立了部长理事会、委员会和议会会议等机构,在防务、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进行了合作。
随着欧洲一体化从最初的煤钢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发展到欧洲原子能共同体,再到欧洲统一大市场,最后到1993年《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签订后形成的欧洲联盟(EU),欧洲合作的范围和层级都大大扩展了。
法国和德国作为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发动机”,它们之间的合作已经不再是局限于一个“法共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