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入境防疫新规升级,旅客须提前72小时提供核酸阴性证明
这是一个关于澳门调整入境防疫措施的要点:
"核心信息:"
"措施调整:"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调整了入境防疫措施。
"新要求:" 自调整措施生效日起,所有入境澳门的人士"必须"出示"72小时内"取得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包括PCR和快速抗原检测)。
"适用范围:" 此要求适用于所有入境澳门的人士,包括来自中国内地的旅客。
"目的:" 该措施的调整是为了"监测和应对"新冠病毒变种(特别是奥密克戎)的传播,保障澳门居民和旅客的健康安全。
"需要注意的关键点:"
1. "证明类型:" 接受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以是"PCR"(聚合酶链反应)或"快速抗原检测"(RAT)。
2. "时效性:" 证明上的检测时间必须在入境前的"72小时内"。建议旅客在出发前确认检测时间,并保留好电子或纸质证明。
3. "实施时间:" 需要留意具体的实施日期,因为政策可能随时更新。建议出行前查询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卫生局(SARMOH)或移民局的最新公告。
4. "其他要求:" 除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能仍需遵守其他入境规定,例如填写健康申明表、配合体温检测等。请留意最新的综合要求。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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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人民网澳门12月19日电 (记者富子梅)记者从澳门特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获悉,澳门特区卫生局19日发布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2月20日零时起,调整入境澳门的防疫措施,包括取消有关中国内地风险区的规定;所有来澳人士须持采样日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据悉,这是澳门特区卫生局根据第2/2004号法律《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第10条及第14条规定作出的第634/A/SS/2022号公告。公告指出,所有来澳人(包括澳门居民和非澳门居民)的核酸检测要求是,由中国内地(除广东省珠海市外)直接来澳,或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外国来澳人士,于登机、登船或登车时,须持采样日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防疫措施要求不变。同时明确,经广东省珠海市来澳,入境时须持采样日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此前,所有经珠澳口岸入境、出境人员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关。另外,17日零时起,澳门特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优化自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和外国入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的防疫措施,由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3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改为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及3天离境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