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提的好,我估计大部分人都认为一般官员的私人住宅都可以叫做府。毕竟在电视剧中,叫府的私宅真是随处可见,给人一种只要是官员的私宅都能称为府的错觉。

其实在真正的历史上,能称为府的住宅真不多见。因为必须达到一定爵位的人私宅才能称为府,而且府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事实上府和宅是两个不同等级私人房子的叫法,具有不同的意义。
首先说一下,府字有多重含义的,有指古代的官吏办理公务的地方的含义,相当于现代社会的国家政权机关的办公地方。比如某某府衙,某某知府。这里的府并不是指个人住宅使用的含义,这里就不多讨论了。

重点来说府的第二种含义,是指高官和贵族的住宅。这里的高官贵族具体是指爵位为郡王和亲王的人,剩下官员的住房基本上都被称为宅。其实严格来说私人住宅,在府和宅之间还有一个等级,就是“第”。清朝的律法上有严格的房屋等级和房屋面积的限定,原则上不可逾制!
以严格等级分类的清朝为例,只有获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主、一等国公的爵位的人的宅第,才能称为“府”,公侯以下,三品以上的官员的宅第,称为“第”,一般士大夫的宅第就只能叫“宅”。
由此可以看出,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主都是皇亲国戚级别的人物,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都是王爵,这些的府基本也就是王府了,而一等国公属于公爵,位等同或低于郡王,为封爵的第三等,公爵的第一等,超品官员,比如镇国公,辅国公。

王府是封建社会等级最高的皇家贵族府邸。北京市西城区现存的王府均为清代所遗,分亲王府、郡王府、贝勒府、贝子府共4个等级。各位亲王、郡王只要接受了爵位,就会有王府住宅可供使用,而无“国”可就。王府都建在朝廷都城内,王爷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和继承权。
如果王爷的某个儿子袭封职位,自然可以在王府里继续住下去,如果王爷没有子嗣,或者是被废黜王爵,王府就要被朝廷收回,再由皇帝分配给其他王爷居住使用。
由上可见“府”是国家朝廷所有的,“府”是由内务府总管的皇家财务,在获得爵位后,由朝廷的内务府分配给他们的。除了有极少数的“第”是由皇帝赏赐以外,大部分的“第”和“宅”是要自己出银子购置的,属于私人所有。

所以可能你听过恭王府、礼王府,都是贵族王府,而没听过大学士府、军机大臣府。即使是内阁大学士,军机大臣的爵位没有到一定的程度,朝廷是没有府给你住的,自己的住宅也不能称为府,只能称为宅。
比如大家所熟知的和坤,作为备受皇帝恩宠,权倾一时的清朝大学士,和坤的住宅也是和第或者和宅,而不是和府。大贪官和珅被嘉庆皇帝扳倒查办后,和宅就成了皇帝手中的赐物,在几个家族中多次易主倒手,到咸丰皇帝时,就赐给了弟弟奕訢。奕訢世袭王位为恭亲王,最终和坤的宅邸改名为恭王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