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以色列使馆发布赴华签证新规,调整部分类别申办要求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这通常意味着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或领事馆)对某些类别中国签证的申请流程、所需材料或办理方式进行了更新。
这类通知通常涉及以下方面:
1. "材料要求变更":可能增加了新的所需文件,或简化了某些材料的提交。
2. "办理流程调整":可能涉及在线申请系统的更新、预约方式的变化等。
3. "特定要求":可能针对特定目的(如商务、留学、旅游等)或特定人群(如持有特定国家护照者)有新的规定。
4. "有效期或限制":可能调整了签证的有效期、停留期限等。
"重要提示:"
这类通知是为了确保签证申请人了解最新的规定,避免因信息滞后而耽误行程。
"最准确、最权威的信息"一定来源于"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官方网站"或其官方社交媒体账号(如微博等)发布的正式通知。
申请人应"务必"在提交签证申请前,仔细查阅并确认最新的官方通知内容,严格按照新要求准备材料和办理手续。
如果您需要了解具体内容,建议直接访问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的官方网站或关注其官方发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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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21日电 据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微信公众号消息,综合考虑当前疫情形势,自即日起,中国驻以色列大使馆将进一步调整和简化部分类别赴华签证申办要求,调整后的签证政策内容如下:
一、如下类别签证可按疫情前要求正常办理,不需要PU函。
(一)C:乘务签证
(二)Q1、Q2、S1、S2:家庭团聚、长期/短期探亲、私人事务类签证
(三)R:人才签证
(四)Z:工作签证
二、如下类别签证除疫情前要求外,仍需提供目的地省级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或商务厅等单位签发的函(《函(PU)》、《函(TE)》或《核实单》)。
(一)F:交流、访问、考察类签证
(二)M:商业贸易活动签证
三、其他种类签证(如L旅游签证)暂不受理,或将逐案酌情受理。
四、驻以色列使馆已全面启用中国签证在线填表系统和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系统。签证申请人需通过两个系统分别完成在线填写申请表和预约到馆递交申请时间。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以及重要官方团组成员,或申请外交、公务、礼遇签证人员无需预约办证时间,但仍须在线填写、打印电子申请表,然后直接向使馆递交申请。
五、使馆领侨处目前对外办公时间为每周一上午9:00-12:00,请勿预约其他时间办理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