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在线揭秘,日结200元兼职后频遭骚扰,警惕个人信息被非法贩卖!

法治在线揭秘,日结200元兼职后频遭骚扰,警惕个人信息被非法贩卖!"/

标题:法治在线丨警惕“日结200元”兼职骗局:信息泄露导致骚扰电话不断
正文:
【法治在线】近年来,随着网络兼职的兴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信息进行诈骗,给广大求职者带来了不小的困扰。近日,就有网友反映,在参与了一项声称“日结200元”的兼职后,竟然接到了大量的骚扰电话。这背后,很可能是因为个人信息被泄露。
【案例回顾】
近日,小李在一家兼职招聘网站上看到了一则“日结200元”的兼职信息。信息中提到,只需在指定地点等待,即可获得每天200元的报酬。小李觉得这个兼职非常适合自己,于是按照要求添加了对方微信。
然而,在完成了一次简单的任务后,小李却发现对方开始频繁地打电话给她,内容涉及各种骚扰。小李感到十分困惑,于是向警方报案。
【警方调查】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调查,发现这起事件背后涉及一个庞大的信息泄露网络。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了大量求职者的个人信息,然后利用这些信息进行诈骗和骚扰。
【法律警示】
1. 警惕虚假兼职信息:求职者在寻找兼职时,要仔细辨别信息的真实性,避免上当受骗。
2. 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泄露个人敏感信息,如身份证号、银行账号等。
3. 加强防范意识:遇到可疑电话或信息时,要保持警惕,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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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日结工资,200元一天,无需工作经验,工作内容更简单,只需注册软件增加新用户即可,这看似极具吸引力的招聘信息实际暗藏玄机。近日,江苏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揭开了高薪兼职引流背后的秘密。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2024年3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赵某与秦某合谋,在苏州吴中区以某网络公司的名义对外招聘兼职人员。他们以“日结工资、200元一天”为诱饵,声称不需要员工掌握技能,只需要使用身份信息实名注册认证多个App账号即可,也就是这伙人所谓的“App拉新”引流。在被害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两人将已绑定被害人实名身份的账号及采集到的个人信息出售给上家,以此牟取非法利益。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达伟:上家通过这些已经实名的App和虚拟号,可以通过刷单返利等方式进行网络诈骗,骗取第三人的财产和危及人身安全,因此社会危害性是很大的,所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也是各类犯罪的起点。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赵某和秦某在苏州作案后不久,又伙同石某来到南通开发区。2024年6月至7月,三人以另一家科技公司的名义,采用同样的“App拉新”手法,继续出售个人信息非法牟利。被害人之一的小丁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这样的招聘信息而动了心。

被害人 小丁:当时写的就是招聘,App拉新,工资日结,每天200元。对方说就是在App上用我们的身份去注册,用来给App拉流量、拉人气。当时让我把身份证和日常使用的手机带过去就可以了。

小丁按要求来到一栋写字楼的办公室,并配合业务员完成了数十个App账号的实名认证,当天就拿到了200元报酬。过程中,他不仅提供了手机号,还被要求拍了身份证以及半身照。

被害人 小丁:有人也问过是用在什么地方,我记得他们说用于类似流量推广之类的,还跟我们签了关于信息保密的协议。当时我也没有特别关注,他们让我干什么,我就配合他们。

小丁说,对方和他签署了协议,声称会保障他的个人信息安全,因此他也就没有多想。然而,就在二十多天之后,小丁接到一通电话,对方说他在小丁注册的某交易平台上购买的商品不好用,要求退款。

这让小丁感到很奇怪,他从未注册过该平台,又怎么会在上面卖商品?自己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露的呢?他突然联想到自己之前做过的“App拉新”兼职。

被害人 小丁:后来因为经常有这种莫名其妙电话打过来,我就感觉事情好像有点不对,最后想想,我觉得还是去报警。

有着类似经历的不止小丁一人,随着调查展开,这个专门通过“App拉新”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团伙浮出水面。根据指控,赵某等三名被告人出售个人信息超过5600套,涉及被害人1000余人。被告人赵某涉案违法所得178076元,被告人秦某涉案违法所得173546元,被告人石某涉案违法所得10872元。

被告人 秦某:我对于法律的认知也不是特别够,可能在这个犯罪行为中我们造成了不特定人员信息的泄露。

案发后,三名被告人退了全部违法所得。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秦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分别处以相应罚金。此外,检察机关还提起了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赵某等三人共同承担17万余元的民事赔偿责任。目前,判决已生效。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将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敏感信息提供给不明身份人员,更不要为赚取小额报酬,将实名注册的账号交由他人使用。如发现个人信息遭泄露,可以及时报警求助。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陈敏辉:我们一方面要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在从事兼职的过程中,不要被小利所迷惑。第二要加强自身信息的保护,不要轻易向不熟悉的、不认识的人员披露自己的信息内容。

发布于 2025-07-16 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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