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位于欧洲西北部,东与德国接壤,北与荷兰比邻,南与法国交界,东南与卢森堡毗连,西临北海与英国隔海相望。无论在地理上还是在文化上,比利时都处于欧洲十字路口,十分重要。比利时的历史充满了曲折与变革,从一个单一制王国逐步演变为一个复杂的联邦制国家。这一过程不仅反映了比利时内部多族群社会的特点,也展示了其如何应对外部压力和内部矛盾,逐步建立起一种独特的国家治理模式。
今天我们来解读比利时从王国到联邦的演变历程,以及当前比利时联邦国家的运行机制。

曾是王国
比利时作为一个现代国家的形成始于1830年的独立革命。在此之前,比利时作为尼德兰南部的一部分,先后经历了西班牙、奥地利、法国和荷兰的统治。1815年,反法同盟的主要战胜国(英国、奥地利、普鲁士和俄国)在维也纳会议上做出了一个决定,将尼德兰南部十省(即比利时)合并到尼德兰北部七省(即荷兰共和国),建立了荷兰联合王国,作为缓冲国,抵御法国未来可能的入侵。
1815荷兰联合王国地图,南部边境即毗邻法国↓

然而,这一“包办婚姻”仅维持了15年。1830年,受法国七月革命的影响,加之农业严重歉收和工业不景气,物价上涨和人民失业成为比利时革命的导火索。
1830年8月25日,在比利时布鲁塞尔上演的革命成了比利时革命的信号。起义爆发后,荷兰国王威廉一世立即调派驻守比利时布鲁塞尔的长子威廉王子平息骚乱。尽管威廉王子性格温和并试图通过和平调解来解决问题,但威廉一世拒绝了他的建议,迫使比利时起义者采取更加激进的立场。
1830年9月23日,荷兰军队进入布鲁塞尔,街头的血腥战斗使得整个比利时十省完全被激怒,起义者的政治诉求也发生了根本变化。最终,1830年9月26日,比利时成立了代表大会,起草宪法,成立了临时政府,成功实现了独立。
1830年比利时起义期间,在比利时人民的抵抗下,荷兰军队从布鲁塞尔撤退,离开比利时国土↓

1839年,比利时与荷兰签订了条约,被承认为独立国家,并由当时的欧洲列强保证其“永久中立地位”。至此,比利时硝烟散去,苦尽甘来。
1839年比利时根特的街道,大街小巷恢复了往昔的平静↓

地缘人文
比利时的地理位置和历史背景使其深受法国和荷兰的影响。比利时地处欧洲的心脏地带,历史上一直是列强争夺的焦点。1790年之前,比利时曾长期处于西班牙、奥地利和法国的统治之下。特别是在1815年维也纳会议上,比利时被强行合并到荷兰联合王国,这一决定深刻影响了比利时的政治和文化格局。
比利时拥有悠久的工业传统。早在中世纪,佛兰得斯和布拉班特的城镇就是生产羊毛织品的中心,劳动分工十分细密。这些产品出口到整个欧洲和中东,使得比利时在国际贸易中占据了一席之地。15、16世纪以后,比利时佛兰得斯家庭手工业逐渐繁荣,成为17和18世纪比利时工业发展的基础。
如图是位于比利时西佛兰德斯Leisele的Stalijzermolen风车,该风车建于1804年,从建筑的纹理可见岁月流逝的痕迹,在工业革命时期,风车广泛的为制油、造纸、锯木等行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此外,比利时的矿业资源也非常丰富。阿尔登高原北侧煤炭蕴藏量丰富,东部拥有铁矿和铜矿。这些资源为比利时的工业革命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18世纪时,比利时的水路系统大大扩充,经过改进的水路、运河网覆盖了法国东北部和相邻的低地国家,使得比利时的煤炭资源能够便捷地输送到巴黎、布鲁塞尔、根特和安特卫普等地。到1830年,比利时可以通航的河流加上运河水路长达1000英里以上,便利的交通运输为其工业革命创造了有利条件。
下图是比利时阿尔伯特运河,在途经哈瑟尔特市斯托克鲁伊村时景观,沿途茂密的森林涵养水源,有力的保障了运河水位的平稳↓

成为联邦
比利时的联邦制的确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经历了多次国家改革。1970年代开始,比利时逐步建立起一个由领地和多语言地区组成的联邦制国家。1980年,联邦制正式确立。
1993年,经过第四次修宪,比利时的国家体制最终确定为君主立宪制下的联邦制。这一过程中,比利时的政治体制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从单一制国家演变为一个复杂的联邦制国家。联邦制的核心在于由宪法规定联邦与各成员单位所享有的权力。比利时的联邦制建立是为了适应国内多族群政治生态的要求,通过历次国家改革将权力赋予分属于联邦政府、社群和大区。
比利时的联邦制改革首先体现在对社群的赋权上。1970年,语言区的划分被纳入宪法,比利时被划分为四个语言区:北部的荷兰语区、南部的法语区、东部的德语区以及首都布鲁塞尔的双语区。这一划分使得弗拉芒人和瓦隆人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文化和语言权益。
随后,1980年,比利时设立了三个文化共同体:弗拉芒文化共同体、法语文化共同体和德语文化共同体。每个文化共同体拥有宪法认可的或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认可的权限,主要负责文化、语言、教育和个人事务(如健康和社会协助)等方面的管理。这一举措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文化共同体的自治权,使得联邦政府在这些领域的作用逐渐减弱。
比利时三个文化共同体地图,北部的为弗拉芒文化共同体,南部为法语文化共同体,东部为德语文化共同体↓

除了文化共同体的建立,比利时还设立了三个大区:弗拉芒大区、瓦隆大区和布鲁塞尔首都大区。大区的建立旨在赋予各地区更多的政治和经济自治权。1993年的第四次国家改革进一步巩固了大区的地位,使其在交通、公共领域、经贸、社会、领土整治、环保、能源、住房和文化等方面享有广泛的自治权。这一改革使得大区和文化共同体基本享有了除国家经济、货币政策、司法、国防、外交政策、社会安全和警察事务以外的所有事务的管辖权限。
布鲁塞尔首都大区的设立尤为重要,作为比利时唯一一个双语区,它不仅是两个族群居民共处的重要地域,也是国家统一的象征。
布鲁塞尔为双语区,很多标识用荷兰语、法语双语书写↓

1993年的第四次国家改革还对联邦参议院进行了重构,使其成为大区和社群的代表。这一改革使得联邦参议院不再是传统的立法机构,而是成为各地区和文化共同体利益的协调平台。通过这种方式,比利时试图平衡各地区的利益,避免因地方自治权过大而导致国家分裂的风险。联邦参议院的重构也体现了比利时联邦制的核心理念,即通过宪法规定联邦与各成员单位的权力分配,确保国家的整体稳定和发展。
比利时联邦参议院位于布鲁塞尔国家宫,其在协调各文化区利益方面仍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比利时的联邦制改革是一个逐步的过程,权力的下放也是循序渐进的。1970年代,比利时开始逐步建立联邦制,但联邦政府在总的政策主导层面仍然较强。1993年的第四次国家改革标志着权力下放的加速。联邦政府将农业、科学研究、外贸、环境等相关权力转移给大区,同时将教育权等重要权力赋予文化共同体。这一改革使得大区和文化共同体在各自的领域内享有更多的自主权,联邦政府的角色逐渐转变为协调和监督。
2014年,比利时完成了第六次国家改革,进一步细化了各地方政府的权力分配,使得联邦制的运作更加成熟和完善。
比利时的包容体现在方方面面,下图是比利时Doel地区古朴的德莫伦风车和现代化的核电站,并行不悖,共享同一片天空↓

结语
比利时从一个单一制王国演变为一个联邦制国家,这一过程不仅反映了其内部多族群社会的特点,也展示了其应对外部压力和内部矛盾,逐步建立起一种独特的国家治理模式。联邦制的建立使得弗拉芒人和瓦隆人能够在文化、语言、教育等方面享有更多的自治权,同时也赋予了各地区在政治和经济上的自主权。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缓解了内部的族群矛盾,也为比利时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然而,比利时的联邦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包括如如何平衡各地区的利益、如何确保国家的整体稳定等。比利时,从大国的角逐纠葛中淬炼而成,也在经受历史传承带来的阵痛和转型,而这些仍然将伴随着国家的未来发展,兴衰荣辱,相伴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