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改卧室出租界定新规,武汉房管部门详解客厅出租是否构成“胶囊房”?

客厅改卧室出租界定新规,武汉房管部门详解客厅出租是否构成“胶囊房”?"/

根据我所掌握的信息,客厅改成卧室出租并不算作“胶囊房”。在中国,胶囊房通常指的是一种非常狭小的住宿空间,其设计初衷是为了提供低成本、低成本的住宿环境,通常面积很小,仅供一人居住,内部设施简单。
武汉房管部门对于客厅改成卧室出租的看法,可能如下:
1. "不符合胶囊房定义":客厅改成卧室出租的房间面积通常会比胶囊房大,且居住环境相对舒适,不符合胶囊房的定义。
2. "符合居住安全标准":如果客厅改成卧室出租后,能够满足居住安全标准,如消防、通风、采光等,那么这种做法是被允许的。
3. "需遵守相关规定":出租房屋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房屋租赁合同、消防安全等。客厅改成卧室出租后,需要确保满足这些规定。
4. "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将客厅改成卧室出租,需要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如房屋改造许可等。
综上所述,客厅改成卧室出租并不算作“胶囊房”,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居住安全。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房管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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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8月17日讯把出租屋内的客厅、餐厅单独隔断出来作为卧室使用,是否合规合法?近日,市民任先生想把自家的出租屋“利益最大化”,又担心会触犯法律法规,于是来到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

任先生介绍,他在洪山区白沙洲区域有一处129平方米的商品房,户型是三室两厅,近期想要出租出去。他了解了下市场行情,按3个房间(卧室)出租的话,价格不能达到他的预期,于是想将客厅、餐厅隔断出来,也作为房间使用,这样租金就可以提高不少。

但是,任先生也担心:这样做是否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会不会被当做“胶囊房”查处?

对此,洪山区房管局房管站工作人员回复称,根据武房规【2017】15号文规定,单套住房内使用面积12平方米以上的客厅(起居室),可以作为一间房间单独出租使用,但餐厅、过道、厨房、卫生间、阳台、储物间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因此,任先生商品房的客厅如果大于12平方米,是可以单独出租的,符合法规规定,但餐厅就明确属于禁止单独出租的范围。

该工作人员还告诉长江日报记者,像任先生家这种三室两厅的户型,最多只能按四间房出租(加客厅)。如果将餐厅、卫生间单独出租,或者将卧室隔断成多间房出租,就属于“违规分割出租”,也就是“胶囊房”“群租房”。

这位工作人员提醒,对于“违规分割出租”行为,由房管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后,如拒不整改,会移交给街道进行执法。

(长江日报记者梁爽)

【编辑:张靖】

发布于 2025-07-02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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