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度解读,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亮相,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即
根据最新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解读,以下是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相关信息:
1. "修正草案目的":此次修正草案的提出旨在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 "重点内容":
-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草案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明确了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权力和责任。
- "严格食品安全标准":草案对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细化和完善,提高了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草案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了企业对食品安全的自我管理。
- "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草案提出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的要求,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
-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草案提高了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增加了罚款金额,并明确了刑事责任追究。
3. "审议程序":修正草案将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过程中,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4. "实施时间":一旦修正草案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正式成为法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5. "社会意义":此次食品安全法的修正,对于提升我国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请注意,以上信息基于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解读,具体内容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正式法律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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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5月23日电(记者 赵文君)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食品安全关系生命健康,要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完善有关法律规定,构建更加科学严谨的食品安全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体系。要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强化全链条监管,推进监管重心下沉,严格日常监督检查。要突出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治理,强化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惩、绝不姑息,持续完善食品安全体系。
记者了解到,我国现行食品安全法于2009年颁布实施,并于201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今年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拟对食用油等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施许可管理,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食品安全治理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孙娟娟表示,食品安全法是我国食品安全法治的基本法,构建了食品安全的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制度,其在回应食品行业发展需求、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修正拟对重点液态类食品散装运输实施许可管理,以防范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
孙娟娟认为,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立法加强监管,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有其必要性,是食品安全监管持续贯彻“四个最严”的体现,关键在于通过制度“补短板”来强化特定环节与特种食品的安全监管。
专家表示,食品安全涉及“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风险“点多面广”。加强从农产品质量、生产流通到终端消费的全过程监管,特别要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将“严”的要求体现在食品安全各领域工作之中。要对接国际先进水平,加快制定、修订食品安全通用标准,尽快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