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元美发储值卡余额未用完,商家,过期就过期了?储值卡权益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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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家提供的预付费服务(如储值卡)通常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以下是一些建议您采取的步骤:
1. "沟通协商":首先,您可以尝试与商家进行沟通,了解储值卡过期政策的具体内容。询问是否可以延期、转赠、兑换等。
2. "查阅合同":如果商家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了储值卡过期作废,那么可能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您可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认是否有相关的约定。
3. "咨询法律途径":如果商家在合同中未明确说明过期作废,或者您认为商家的做法不合理,您可以咨询相关法律途径。以下是一些建议:
- "消费者协会":您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 - "市场监管部门":您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要求其进行调查和处理。 - "律师事务所":您可以咨询律师,了解您的权益,并寻求法律援助。
4. "注意保存证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合同、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明。
总之,商家不能单方面决定储值卡过期作废。您可以尝试与商家沟通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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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发储值卡没有标注也未告知有效期,商家说过期就过期了。”10月14日,宝鸡市民徐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去年10月1日,她在金台区行政大道三迪阳光东苑商业街ONLY沙龙美发店办理了一张1000元面值充值卡,前段时间她去到想继续使用,商家却说卡已经过期了,无法使用。

市民遭遇:1000元储值卡到期,里面的钱没用完

徐女士说:“因为储值时候并没有告知使用期限,也不着急,直到今年的10月9日,突然收到该美发沙龙公众号信息称卡马上过期,随后打电话询问得知卡内有208元的余额已经过期无法使用”。

根据该店公众号10月9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办理5折套餐活动卡的,一年有效期马上就要过期了,如没有消费完的顾客,请尽快进店消费,活动卡过期本店概不负责。

徐女士表示,当时办理的是储值卡,商家说过期就过期了?如果当时只有一年使用期限的话,她也不会办了。如果说一年有效期应该是截止今年9月30日或者10月1日。店家说有告知,那她今年10月9日才收到商家信息,询问后就直接过期了。而且,对于卡片到期信息在公众号上可以查询,她并不知道。

商家回应:办卡时告知了有效期,可延期客户不同意

该美发店一名工作人员称,因为是5折特惠活动,当时办理时候都有明确告知。同时也让每个办卡的客户关注本店的公众账号,既可以查询余额也可以看到储值卡的有效期。

该店刘姓负责人说:“当时5折特惠活动办了100张,所有客户都有告知一年有效期。也让顾客关注了公众账号信息,就是方便客户查看余额和有效期。”

对于徐女士的问题,他表示,她自己没有看公众账号有效期,刚开始协商可以给延期到年底,可以随时来使用。但是顾客不同意,就是要投诉举报。

徐女士表示,说过可以延期至年底,他不同意。是因为他觉得本身一开始的做法就是不合理的,导致产生了现在的结果,他们欺骗消费者,现在表达延期这个意思,还想让她在店里消费,她实在没办法接受。

律师说法: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少于三年,商家应提供相应服务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该美发储值卡用于购买服务的卡片,卡片属于不记名卡,具有特定性和价值性、兑付性,根据商务部令2012年第9号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2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单用途卡)是指前款规定的企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该美发储值卡符合预付卡的法律规定,属于商业预付卡。

赵良善表示,该美发储值卡既然属于商业预付卡,那么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19条规定:“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对于尚有余额的美发储值卡,发卡企业有义务提供激活、换卡服务,激活、换卡后,持卡人可以继续使用,持卡人仍享有相关权益,发卡企业应当采取换卡等措施保证持卡人正常使用。

华商报记者王培民 编辑 汶威承

发布于 2025-06-03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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