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是老子哲学中的一个最重要概念。简单地从字面上来看,“无为”之“无”是“有”的反义词,通常的字面意义是“没有”,是指从来不曾“有”过或曾经“有”过但又业已消失,或是对一种事物或现象的否定判断,即我们现在所说的“不”。可以肯定,“无为”之“无”不同于《老子》第40章“有生于无”之“无”,此处的“无”显然不是指一种哲学本体。“为”字如果独立解释其意义与“作”“做”相近,如《老子》63章中“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这句中的“为”字与“作”字可以互换,“为”与“作”二字是同义词。当然,“为”比“作”其涵盖面更广,其意义更抽象,它泛指人类所有有目的的行为、作为、行动或活动。如29章“为之者败”、64章的“为者败之”“弗敢为”、75章“以上之有以为也”,以及郭店简本与今19章相当的“绝为弃虑”,都是强调人之刻意、有目的的作为,这是被老子所否定的。但当“为(之)”与“无为”(63章)、“不恃”(2章、51章)、“无以为”(38章)连起来讲时,“为”就变成偏向中性的乃至于积极的方面了。由此可见,老子《道德经》“为”字的语义与古汉语中常见的、意义比较宽泛的“为”并没有本质不同,就是“作为”“行为”的意思。因而,人们很容易将“无为”等同于“不为”。这样理解,无为就变成对一切行为地否定,这样表面、极端的理解就等于说老子主张什么都不做,什么也不干,那就等于无所事事,坐以待毙,这绝对是对老子哲学极其庸俗的理解,和老子要“治天下”“莅天下”“知天下”“取天下”等许多说法相冲突,显然是不成立的。

这里我们要知道,“无”这个字是相对于“有”而来的。《说文解字》:“无,亡也,从亡无声。”老子“无为”的“无”,也是与“有”关联。在《道德经》第1章,老子开宗明义、开门见山地提出了“道”的概念,即“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通过对宇宙和人生深刻观察与深入领悟,指明天地间存在一个叫“道”的东西在主宰着人世间的万事万物,是万物的的始源,同时,“道”是永恒的,从它不同于一般具体事物的名称来说,它是一种不可名的无名,这种不可名只能意会而不能言传,只是为了称呼方便,才不得不赋予它“道”这样一个称谓,即“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
在开宗明义抛出“道”这个概念之后,老子又在对“道”的观察上提炼出了两个重要规律,分别是:有无相生和物极必反。
在老子看来,在老子看来,世界的本质是“无”, “道”作为“天地之始”,它无形无象,“微妙玄通,深不可识”。所谓“大象无形”“无状之状,无物之象”即是对“道”的这一特征的具体说明。另一方面,“道”作为“万物之母”,存在于天地万物之先,为“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是产生有形万物的本体和根源,就此来说,“道”又是“有”。所谓“道之为物……其中有象……其中有物……其中有精……其中有信”,即是对“道”的这一特征的具体说明。
老子认为,“无”是天地万物的根源,“有”是天地万物的母体,“有”生于“无”,天地万物都是无法逃脱这个“从无到有”的生灭规律的。即“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
老子提出“有”和“无”以及“无中生有”的概念之后,又非常抽象地给我们描述了无中生有的过程: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42章)在这里,“一”是指天地未分时的原始物质存在的总体,是“有”,即存在。道生一,即“有”生于“无”,天下万物化生于有形之物中,而其“有”又是从“无”(“道”)之中孕育出来的。此处之“无”,指的就是“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14章)的“非常道”。大道虽然无形无相,却在冥冥之中化育万物,生成一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就是道化生万物的过程,也是无中生有的过程。“无”并不是没有,也不是任何东西,却可以产生任何东西,宇宙万物就是从无到有慢慢演化而来的。“有生于无”意味着,无中包含无限生机,无中包含万有,无中生出万有,天下万物皆从无中化生。大道虽然无形无相,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无中含妙有,无中出万有。在这里,这种“无”相对于“有”,是“有”的始源。我们看具体事物,是以“无”或“有”的形式描述事物本体的状态,“无”指形体不存在或没有,“有”指形体存在或存在着,故“无”与“有”是对事物形体存在与否的表述;从三维空间来看,以空间的空为“无”,一切存在为“有”,“有”皆在“无”的空间包围之中,“有”是以“无”呈现其存在,“无”是以“有”衬托其浩瀚,即“无”的空间是“有”得以存在和运动的前提,“有”的存在才能彰显“无”的价值,“无”与“有”相辅相成;从事物的发展过程来看,事物都是遵循从“无”到“有”或从“有”到“无”的规律变化,若将变化看作是一个过程,那么“有”展示的是事物变化的过程,“无”是事物变化的开始与终结,由“无”与“有”两者共同来表达事物从发生到消灭的整个过程。若将变化走向看作是发生与消灭两种趋势,变化过程就分为两个阶段,那么事物就处在“无”与“有”之间呈动态变化,正如黑格尔所说:“没有什么东西不是在有与无之间的中间状态。”以历史的眼光看,过去的“有”,是现在的“无”而成为了历史,现在的“有”,正在书写历史成为未来的“无”,故历史是由多层次、无数个的“无”与“有”来谱写完成。老子所说的道就是这样的“有”,虽然它的属性超越感官能力,无形无相,不仅看不见,听不见,而且摸不到,无法感知它的存在,但它的功能效果却是现实世界中万物的根本。比如,规律,良心、友谊、爱情、仇恨,我们都能感受到它的存在,但是我们看不见、摸不着。虽然看不见,但我们确实能感受到它的存在。这是无形体的有,是功能性的有,是超越耳目口鼻等感官的有。对于我们的感觉器官来说,它是无,但是就我们的感知能力和信念来说,它是有。又比如,基督教的上帝、佛教的业、涅槃是谁都无法看见的,无法找到的,但是众多信徒都相信它是存在的。我们可以将这类无称作实有似无的无。实有不是说它是真实的存在,而是说它有实际功能。比如一个人信上帝以后和信上帝以前为人处事有所不同了,那就是上帝的观念在他心中确实起了作用了。即使它不是物质世界的有,是经验世界的无,但却是超越感官的,是无法直接观察到的无。
老子认为,万物都离不开这种“无”,现实世界中任何具体的有形有象的东西都不可能是其他事物的根本,只有“道”这种无形无象,什么都不是的东西才能是万有的根本。这种无与真实的世界没有直接关系,是一种绝对的纯粹的无的概念。
老子还说“有无相生”(2章),即有和无是相互依赖的。他尤其强调有生于无的方面。他也举了一些例子,譬如一个房子,要凿出门和窗子这些虚空的地方来,才能发挥房子的作用。一个器皿,中间必须是空的,才能发挥容器的作用。所以,“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就是说,有所带给人的便利,是因为无在那里发挥作用。在这个基础上,老子提出了“无为”的理论。当时一般的看法,认为治理国家总是需要一些积极的办法,或者用德,或者用刑。这都是有为,属于比较刚强的做法,因为它是先有一个框架或者模子,然后将其强加于人。老子则反其道而行之,他依据有无相生和无用之用的道理,提出君主应实行无为而治。这是比较柔弱的做法,其核心是主张君主要持守虚静之道,顺应和因循百姓的自然。老子认为,君主无为的话,百姓可以自化、自正、自富,收到“有为”想达到却又达不到的效果。这就是所谓的无为而无不为。

关于“无”和“有”的确切而丰富的含义,后续我们会慢慢讨论,这里先概括地说一下。从《道德经》全文来看,老子的“无为”显然是为了实现自然而然的秩序,是为了天下之益,也就是为了对天下有好处。
首先,老子的“无为”不是“不为”,老子并不否定人类一切行为、作为和活动。《道德经》64章老子说“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就一般意义而言,“辅万物之自然”就是在“为”。而老子一边说“辅万物之自然”,一边又说“不敢为”,可见在他眼中只有破坏或改变“万物之自然”才是“为”,而“辅万物之自然”并不算“为”,联系这一章前面所说的“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几句,就不难悟出老子的“无为”之“为”有其特定的内涵:它是指那些以个人私欲破坏天然,以矫揉造作代替真性,以主观意志干扰自然规律的行为,即所谓“不知常”的“妄作”(16章),也即《淮南子》所谓“用己而背自然”的妄为。“无为”不仅是对这种“妄作”的否定,而且是以否定的方式表达出来的某种肯定的行为原则,如“弃智”“守柔”“崇俭”“尚啬”“戒矜”“去欲”“希言”“绝学”“不争”“不怒”“非战”“勿强”“勿矫”等等,它包括一系列治国之道与处世之方。
“无为”在老子《道德经》通行本中共出现十三次,老子《道德经》通行本中有十三处提到“无为”,分别见于2章、37章、38章、43章(2次)、48章、57章、63章、64章。几乎次次都直接或间接与“圣人”有关,如“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2章),“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知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3章),“爱民治国,能无为乎”(10章),“我无为,而民自化”(57章),“圣人无为”(64章),可见,“无为”首先是一种“爱民治国”的原则,而“无为”的施行者又主要是“圣人”。
老子为什么特别强调“圣人”或君主应当“无为”呢?顺而不为才能达自然之性,因而不施才能畅万物之情。统治者如果去淳朴而用权谋,民风就会一天比一天奸巧诡诈;如果去宽厚而用严刑,社会就将越来越动荡混乱;如果去俭啬而尚奢侈,人民就会无以为生而铤而走险。这样,万物既不能得其正,百姓也不能安其生。物不能遂其性而人不得安其生,还能实现自然和谐的社会理想吗?戒贪欲、弃智巧、禁严刑、去奢华等命题都是君主“无为”这一原则的引申。
老子认为国家不可用严刑峻法来治理,社会也不能凭权术武力来控制:严刑峻法徒招民怨,权术武力反致国乱;“为”之所以败之,“执”之所以失之。因此,他提出君主治国要以“百姓心为心”(49章)——以人民意志为其依归,以人民心愿为出发点。他在第60章中还形象地说“治大国,若烹小鲜”,烹小鱼而不断翻动,翻得越勤就碎得越狠;治大国而朝令夕改,社会就别想太平,百姓就将永无宁日。我们不难理解他提出的“以无事取天下”(57章)的政治主张,因为“其政闷闷”则“其民淳淳”,“其政察察”则“其民缺缺”(58章),“故圣人云: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57章)。只要统治者能做到无为、无事、无欲,就无须施与而有仁,无须言说而有信,无须求取而有得,无须法令而成治。
老子在第17章中说:“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老子心目中最好的统治者既不无端发号施令,也不有意立善施仁,既不要人民怀念感恩,也不要人民俯首听命。任万物枯荣而不滥施影响,让百姓作息而不横加干涉,等到万物勃兴,等到大功告成,老百姓谁也不认为这是什么人的恩赐,谁也不觉得这应归功于什么人的领导,大家反而都说“我们本来就是如此”。老子认为,“无为”“无事”是最好的治国之道,淳朴自然是最佳的社会理想,而这一社会理想只有通过“无为”的治理方式才能实现。
综上述,我们不难得知,老子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相反,“无为”其实是一种很高明的生存和斗争策略。他是用“无为”为手段,顺应大道(自然),相时顺势,来达到“无不为”的效果和目的。这同“以退为进”有异曲同工之妙。老子“无为”的思想中,“无为而治”最具有代表性。其强调人们要抛弃私欲,处理事情时不要以个人意志为依据。“无为而无不为”说的是做事处处以“公”为依据。“为而不争”说的是每个人各尽其力,但不争名利,和谐相处,这样社会才会平稳发展。杜光庭称:“无为之理,其大矣哉。无为者,非谓引而不来,推而不去,迫而不应,感而不动,坚滞而不流,卷握而不散也。谓其私志不入公道,嗜欲不枉正术,循理而举事,因资而立功,事成而身不伐,功立而名不有。”由此可见,老子的无为,并非不求有所作为,只是指凡事要“顺天之时,随地之性,因人之心”,而不要违反“天时、地性、人心”,凭主观愿望和想象行事。刘笑敢称,“无为”是“对理想社会管理方式的一种表达”,“也是对现实统治者的一种规劝”,是“某种行为已然发生,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人们却很少意识到它的存在和作用”。

什么是“无为”?什么是“无不为”?
“无不为”是和“无为”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正所谓:无为而无所不为。既然“无为”是顺应天地大道,那么自然就能无不为。越是有为,越是无所为。正如佛家的妙语:“无心恰恰用,有心恰恰无。”
曾有一个叫阳子居的人问过老子这样一个问题:“先生,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先生,望先生不吝指教。”
老子微微一笑,点点头,示意他问。阳子居问:“先生,有一个人,行动果敢敏捷,同时又具有深入透彻的洞察力,而且他又勤学于道,先生说,这样的一个人是不是就可以称为是理想的领导者了呢?”
老子仔细地聆听着,边听边思索。等阳子居说完,老子微微摇了摇头,抬眼望着阳子居,依旧笑着说:“如你所言的人其实只不过像个小官吏罢了。他的才能其实是有限的,而有限的才能往往成了束缚自己的绳索。
“为才所困,终使自己身心俱乏,心力交瘁。恰似虎豹因其身上长有美丽的斑纹和光亮的皮毛反而招致猎人的捕杀。猴子因为灵敏活泼,机警灵巧;猎狗因其擅长猎取动物,善于追奔,所以被人抓来,捆之以绳索。有了优点反而引来灾祸。你说,这样的人是理想的为职者吗?”
阳子居若有所悟,问道:“是这样。是不是就像马儿因为善于奔跑且只会奔跑,结果却是被人驯服豢养,成了供人骑耍的工具。”
老子微笑着点点头,表示他很赞赏阳子居的聪慧。
阳子居又问:“如此说来,那么,先生以为什么样的人才是理想的为职者呢?”
老子说:“一个真正的理想的领导者应当是这样的,他的功德普及天下,恩惠泽被后世,而在一般人眼中,一切功德又都似乎和他没有什么关系;他的教化惠及万物,德追乾坤,然而,人们又丝毫感觉不出他的教化;他治理天下时,根本不会留下任何施政的痕迹,而对万民百姓都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力。只有做到这一点的领导者才是真正理想的领导者。
庄子说过:圣人清静无为,不是说清静无为好,所以才清静;而是说不足以扰乱内心,所以才清静。
水清静,胡须眉毛便可照得一清二楚。水的平面能合乎标准,所以最高明的匠人都取法于水。
水清静则明澈,何况人呢?圣人的心可清静,它是天地的明镜,万物的明镜。虚静、恬淡、寂寞、无为是天地的根本,道德的本质。
能持清静,则恬淡无为;恬淡无为,则什么事都尽到责任了。
综上述,老子主张“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无为非不为,而是指顺应自然规律,顺应形势的发展,无为而为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庄子“无为”思想
《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无为”的思想,《庄子·在宥》:“从容无为则万物炊累焉”,《庄子·天道》:“无为也,则用天下而有余;有为也,则用天下而不足。”庄子认为,“无为”就是要顺应万物生长的自然规律,因势利导。“因其所有而有之,则万物莫不有;因其所无而无之,则万物莫不无。”(《庄子·秋水》)“无为”才能使万物滋生,繁衍昌盛,源源不断,用之不尽。
庄子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天地因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庄子·天道》)人不过是大自然的一个组成部分,与大自然本是一体,“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
庄子把人与自然的和谐视为“大本大宗”。“天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大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调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谓之人乐;与天和者,谓之天乐。”(《庄子·天道》)“大本大宗”即最根本最主要的事情,也就是说人类要了解自然规律,掌握自然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这样才能做到“天和”,而“天和”是“人和”的前提。
庄子反对人们以“鲁莽灭裂”(《庄子·则阳》)的残暴手段肆意破坏自然,主张在顺应和保护自然的前提下利用自然条件生产财富。庄子把既懂得社会发展规律又了解自然规律的人称为“真人”“至人”,他指出,“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庄子·大宗师》)“真人”处处与自然环境协调,叫作“与天为徒”;(《庄子·大宗师》)无视自然规律,随心所欲,一意孤行,叫作“与人为徒”。(《庄子·大宗师》)这种人注定是要失败的,最终逃脱不了大自然的惩罚。这与佛家的因果报应相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当人类刚刚跨入文明的门槛,庄子便以智者的敏锐洞察到人类生产活动会干扰或破坏自然环境,告诫人们要尊重自然、善待万物、保护环境,呼吁“无以人灭天”(《庄子·秋水》)、“天与人不相胜也”(《庄子·大宗师》),人终究战胜不了天,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是人的意志改变不了的。启示为政者,在颁布国家政令时必须以自然规律为准,按客观规律办事。“虚静恬淡、寂寞无为者,天地之平而道德之至也。故帝王圣人休矣”,不过帝王应该“以无为为常”,而臣下却是要“有为”的。“上必无为而用天下,下为有为而为天下用。此不易之道也。”
另外,《庄子》又认为养神之道,贵在无为。《刻意》篇称“形劳而不休则弊,精用而不已则劳,劳则竭”,“纯粹而不杂,静一而不变,惔而无为,动而以天行,此养神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