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送茶给太子的时候,他正在杀人,杀的人还是太子妃。
好巧不巧,这诛九族的好事居然被我给撞见了。
他看着我:“你,也活不了了。”
我跪下:“殿下,奴婢愿替太子殿下藏尸于隐秘之处,不会被人发现,更不会有人发现太子妃不见了!”
我跪在地上,看见太子洁白的靴子沾染上了点点血迹,他狐疑道:“你要藏在哪里?”
“风月楼。”?
1,
风月楼是一座青楼。
也是我长大的地方。
因此我最知道其中的肮脏手段,烈性的姑娘可以先关在小黑屋里饿三天,再打一顿,若还有那么几根硬骨头,就杀了去喂狗。
女子死在风月楼,并不稀奇,而且这些女子都尸骨无存,寻无可寻。
只是可怜的太子妃,被太子硬生生切成了二十七块。
我背着一个布袋,里面是二十七块太子妃,我一块一块地扔给大黑吃,大黑高兴地朝我摇尾巴,腥臭的嘴巴一个劲朝着我拱。
我把太子妃指骨上的红宝石戒指取下来,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摸摸了大黑的头:“乖,别蹦着你的牙了。”
可怜的太子妃林明穗,纵然生来金尊玉贵,万千宠爱在一身,最后却沦为狼狗的盘中餐。
2,
太子要杀太子妃,其实很早就有了迹象。
军功赫赫的三皇子展蔚打跑了突厥人,陛下下旨请他回京受封,太子与三皇子手足情深,与太子府设宴款待,但那日太子府却走了水。
三皇子、太子与太子妃均被困在火海当中,最后三皇子与太子妃毫发无损相携而出,太子的死士舍命一搏,冲入火海,救出太子,但太子却已被烧毁了半边脸。
太子被死士背出来的时候,身体极度虚弱,眼神极冷冽。
残阳如血,火光冲天,我和每个匆匆忙忙的仆人奴婢一样,端着一盆盆清澈的液体,用力地泼向熊熊大火。
也没有人会在意,我到底泼的是水,还是油。
鲜花着锦,烈火烹油,不过如此。
3,
太子自毁容以后,多疑暴躁,常常打杀奴婢。朝中常有人言太子毁容不易继承大统,请陛下另择储君。
太子是陛下已经先去的柏皇后所出,占尽嫡长,非有不忠不孝,陛下不肯废太子。就算太子面容被毁,实乃天灾,并非人祸。
柏皇后也出身于名门世家,也有经国之才,但陛下担心太子母族势大,便寻了个由头,屠尽了柏皇后一族。
太子展蘅从此没有了母亲,没有了外祖。陛下还为了历练太子,早早地将他赶出皇宫,立了太子府。
这太子,也是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
没有母族,没有友人,没有军权,也没有群臣愿意结交他,没有强大的母族的皇子,注定是政治的牺牲品。
此刻我匍匐在地上,如同一条丧家之犬,等待着太子的发落,掌握着我的生死的人正在明堂高坐,他慢条斯理地喝着普通人可遇不可求的蒙顶茶,半边脸上戴着精致华美的金色面具,动作流畅而优雅,天潢贵胄,莫过于此。
“你叫什么名字?”
“奴婢名叫锦绣。”
“你不怕我?不怕我杀了你?”
“太子殿下是好人,奴婢不怕太子殿下。殿下,还赏赐过奴婢二十个白面馍馍,救了奴婢的命。所以殿下是好人。”
他似乎听见了什么好笑的事情:“好人,哈哈……”
他笑:“锦绣,我可以杀了你,也可以不杀你,你的命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
我把头埋得更低。
命运这位反复无常的荷官,让他的宠儿向我揭示了一场残忍的赌局,我该如何活下来。
我不知道。
荷官不会给我任何提示。我无法寻求任何人的帮助。
坏消息是,我现在只能靠自己。
好消息是,我现在可以靠自己。
无论如何,我,必须活下来。
4,
太子喜欢看蝼蚁求生之举,拼尽全力地挣扎,痛苦的神情与哀求,总是会让他兴致高昂。
就比如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在京城路边买下了我,看我饥肠辘辘,便吩咐厨房给我准备二十个白面馍馍让我吃下。
若吃不完,便将我千刀万剐,做成个肉馍馍。
太子殿下果然心善,这等好事居然落在了我身上。
我千恩万谢地端着二十个白面馍馍,就算被噎得直翻白眼,我也恭恭敬敬声嘶力竭地朝太子磕头谢恩:“谢太子殿下救命之恩!”
我朝着太子殿下磕了三百一十二个头,吃完了十五个白面馍馍,太子见我毫无恐慌之色,怀疑我的脑子有什么不对劲,因此在那最后五个馍馍被吃完之前,他让管家把我领走。
后来我才知道,太子常常寻些饥饿的乞儿,赏赐他们美酒佳肴,最后看他们因为吃撑而胀破肠胃,成为一个个饱死鬼。
幸亏我食量大,一顿能吃十五个白面馍馍,才逃了一死。
管家给了我一身侍女的衣裳,让我以后在太子府中做些洒扫的活计,最重要的是,少看,少说,少听,少去主子面前晃悠,这样方能保命。
很不幸的是,我第一次去主子面前晃悠,便撞见了一个主子,在杀另一个主子。
太子,杀了太子妃。
5,
太子说,世界上只有一种人是不会出卖秘密,死人。
所以太子想要我死。但是他更愿意给我一个机会,因为我很会藏尸,相比我也很会杀人,那么我也可以做一把好刀,那威风凛凛的林大将军,必定想不到自己千娇百宠的女儿早已葬身狗腹,尸骨无存。
那可恶的林家,一心想成为皇后母族,所以硬要把那早就心有所属的林明穗嫁过来做他这个光杆太子的正妃,监视他的行动,与他牢牢地捆绑在一起。
一个没有母族的太子,一个没有权力的太子,一个适合做傀儡的太子,未来适合做傀儡的皇帝。
就算他饱受陛下的冷落与猜忌,林家也依旧做着皇后母族的春秋大梦。
而现在林明穗已死,只有林大将军死了,那林家就无人可用,再也没有人能够监视、控制他。
所以他给我的机会,就是杀了林大将军。
是的,太子喜欢看蝼蚁求生之举,他想要知道我这只蝼蚁,为了活下来能不能完成这不可能之事。
可是太子,你怎么不知道呢。
天子之怒,伏尸百万,血流成河。但是匹夫之怒,血溅五步,天下缟素。
6,
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
我又钻狗洞进了风月楼,大黑在狗洞的出口等着我,他的毛色漆黑,獠牙污黄,舌头猩红,呼出的臭气直喷我的脸上。它一下子扑倒我的身上,让我重重地跌落在地上。
“大黑,别闹。”
他从我身上下来,摇了摇自己毛茸茸的尾巴表示不满。
我摸进了孙姨的房间。
孙姨在沦落风月楼以前,也是官家小姐,曾与大将军林德,有过一段情。
但后面孙姨家族遭受巨变,自己沦落风尘,林德想方设法保全了孙姨的性命,甚至常常来风月楼与孙姨相会。
但是孙姨从来不给他好脸色。因为孙姨说,林德是个贰臣,不忠不孝之人,不可托付真心。
所以民间常常有传言,大将军纵然杀敌勇猛,但仍然无法抗拒温柔乡,不然为何常常往风月楼跑。
但是在风月楼的那些日子里,我常常看见孙姨在夜里抚摸着一块廉价的玉佩,透过月光,那个玉佩上浅浅刻着一个字,“德”。
林德又来了,他站在孙姨面前,我藏在孙姨身后的屏风里。
香气缭绕。
他问:“三娘,这么多年过去了,你为何不肯原谅我?”
孙姨递给他一杯酒。
他接过酒杯,胡子随着他的笑容抖动:“三娘,你还是想要我的命!”
他一把摔碎酒杯,右手死死掐住孙姨的脖子:“三娘,我要比你后死,我说过若你死了,我要替你收尸。”
孙姨的脸色越来越紫,我手中的匕首的手柄被我的汗水浸湿。
扑通——
林德倒下,撞碎了桌子上的茶盏,打碎了昂贵的琉璃屏风。
孙姨坠落在地上,狠狠地咳嗽。
蠢货,软骨散在香里,但凡使用内力,软骨散会立刻发作,让你浑身动弹不得。
太子给的药,就是好用。
我举起匕首,对准他的心脏。
“林叔叔,什么时候让穗穗来和我玩。”
我手上把玩着从太子妃尸体上取下来的红宝石戒指,“我可最喜欢和穗穗一起玩了。”
他睁大双眼,瞳孔骤然缩紧。
他认出了我,一个本该早已死去的人,现在又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温热的血液溅起来,孙姨素白的衣裳上多了几朵血色的梅花。
原来他的心脏也是软的,血也是红的。
孙姨闭上眼。手中摩挲着一块玉佩,上面隐隐约约有一个“德”字。
我割下了他的头颅,用洁白的绸缎包裹。
大黑今晚又加了一餐。
7,
太子很满意。
他看着我带回来的这颗头颅,就如同一只凶猛的狼巡视着他刚猎的麋鹿。
而饿狼的獠牙依旧匍匐在地上,等待着上位者的审判。
他洁白的靴子勾起我下巴,上面有好闻的龙涎香:“你叫什么名字?”
现在不记得没有关系,以后你会记得我的名字的。
“奴婢名叫锦绣。愿为太子分忧。”
“林德的尸体,你藏在哪里了?”
“自然,是与太子妃,父女团聚,共享天伦之乐了。”
“哈哈哈锦绣,你果真是孤的一把好刀。”
命运这位坏脾气的荷官,终于向我展示了蝼蚁的结局,我赢了,我赢得了活下去的机会,我不光赢回了性命的本金,还附赠了慷慨的利息,我的利息是双手沾满鲜血与罪恶。
我本就因为刻骨的仇恨、低下的品行而肮脏不堪的灵魂又沾染上了罪恶的腥臭。
我与太子,现在是同一个秘密的两个咽喉,是同一场谋杀的两个共犯;我们在同一场风暴来临前,一起苟延残喘。
岁丰三年,太子妃林氏重病,一病不起,最后驾鹤仙去。
林大将军来探望后竟伤心不已,呕出鲜血,引起旧伤复发,一命呜呼。
父女情深,莫过于此。
8,
太子妃新丧,太子府一片缟素。
三皇子前来吊唁,神情悲痛,几欲昏厥。
我上前一步扶起三皇子,他眼底的悲痛一闪而过,只剩下精明与算计。
“锦绣,你看,林明穗生前是他的棋子,死后如此惺惺作态,不知明穗泉下有知,会如何想。”
太子一身素白衣裳,双眼通红,眼下是早上命我用眉黛替他描绘的极重的黑眼圈。
憔悴不堪,悲痛欲绝。
言官用衣袖抹着眼角,武官垂下头去沉默不语,好一个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可怜的太子妃早丧,那钟情的太子几乎尘灰满面,鬓发生霜。
帝王家的人最不需要情感,只需要利益与利用。
可他不也是在惺惺作态。
不知太子妃是否参悟了这一点,死后看见丈夫与爱人都是如此,会不会感叹自己命运多舛。
9,
太子为了继续表演自己的深情,白天茶饭不思,到了傍晚便会命令我去厨房去给他找点吃的,以慰藉他的饥肠辘辘。
这次我到了后厨,却看见了一个圆脸厨娘正拿着刀,畏畏缩缩地追着一只神气的鸡。
“你别跑!今晚要喝鸡汤的!”
“你快回来,就一下,不疼的!”
“没事没事,我会给你念往生咒的!”
我不禁觉得好笑。杀个鸡,怎么这个厨娘还这么多废话,若是杀人,她一定会死于话多。
我嘲笑她的天真与善良,同时却感到妒火中烧,她怎能如此愚蠢与纯真。妹妹,这世道可是吃人的。
我走上前夺过她的刀,她傻愣愣地看着我。我一把扔出去,鸡头与鸡身被分为两段,神气的公鸡倒在了地上。
我自小投壶极准,极用力。
“去吧,去炖汤。”
她依旧傻愣愣地看着我:
“女侠……!”
女侠?我可不是女侠,我是杀人犯,我刚杀了大将军,我马上还要杀另一个人。
“太子要喝鸡汤,你还不快去炖?”
她提起没了鸡头的鸡,飞快地跑进了厨房里面。
“我叫春华,女侠你叫啥?”
她把漂亮的尾羽一根根拔掉。
“锦绣,那可是个好名字。”
她一刀划开了鸡的胸膛,汩汩的鲜血流出来。
“锦绣女侠,你是在太子眼前伺候的吗?”
白色的骨头与猩红色的肉被她扔进两个盘子里面,骨头上干干净净,一丝肉渣也没有。
“我家以前就是做白切鸡的,可是杀鸡这种事情都是爹爹和阿兄来的,我和娘只会做鸡,不会杀鸡。”
她在巨大的锅里放入生姜,枸杞,人参。
“女侠让你见笑了。”
“嗯?我爹病了,所以我签了三年活契来太子府干活。太子人可好了,一次性给了我三年的钱,加上阿兄的积蓄,我爹有救了。”
“我娘还能买个新衣裳呢。”
“你先尝尝,刚出炉的第一碗鸡汤,最好喝了。”
白色的碗,散发着浓厚的咸香味,厚厚的黄色的油脂漂浮在上面,圆脸的厨娘脸上有亮晶晶的汗水,她漆黑的眼睛亮晶晶,她的笑容也亮晶晶。
我用勺子舀了一勺,果然唇齿生香。
10,
太子也很满意春华做的鸡汤,甚至还赏赐了春华一笔银子。
春华高兴地拉着我,和我讲太子在民间行善积德的故事。
这太子,是一个真正的孤家寡人。
没有母族,没有友人,没有军权,也没有群臣愿意结交他,没有强大的母族的皇子,注定是政治的牺牲品。
但他在民间有极好的名声与声望。
当今太子展蘅仁德无双,常常在民间微服私访。冬日施粥夏日施药,饥年建流民所,丰年免赋税徭役,民间常言,有储君如此,实乃国之幸事。
大火前,太子积石如玉,列松如翠,玉山将倾也不过如此。
就算大火毁去了太子容貌,但太子依旧是太子,只不过是白璧无瑕惹得上天嫉妒,白璧微瑕才是人间常态。
再者,太子现在戴着金色的面具,更显华贵威仪。
“太子可真是顶顶好的人呢。”
可惜春华不知道,这顶顶好的人,是个杀妻的暴徒。
冬日施粥,是因为他抢在年关之前就囤积了大量的粮食,再高价卖给城中商铺;
夏日施药,是因为他将有疫病的猪羊,投入了河流的上游;
饥年建流民所,这倒不假,但那些流民都被以工代赈的幌子骗去了矿山,十之存一;
丰年免赋税徭役,这也不假,但他依旧向陛下建议要加收商铺的赋税,百姓依旧买不起米,买不起粮。
太子,喜欢看蝼蚁求生之举,这天下是个巨大的蚁穴,百姓是其中庸庸碌碌的蚂蚁,太子脚上轻轻溅起的尘埃,都是无数蝼蚁无法承受的一生之重。
11,
春华眼里亮晶晶,她也是蝼蚁,但是她是很幸运的蝼蚁,因为她总是心怀希望。
希望,是可笑的东西,虚无缥缈,不可捉摸,一碰即碎,但却又能让人生出面对一切的力量。
“锦绣,那你呢?你是怎么来太子府的?”
我给她讲了一个故事。
我本来是风月楼里一位花魁捡来的婢女,花魁把我养大,待我不算不好,也不算很好,但因为那花魁年老色衰,囊中羞涩,所以就打算把我卖给牙婆,以填补她的百宝箱中越来越少的金银。
京城卖女成风,尤其是孤女,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京城中的贵公子喜欢买美丽的少女,收作丫鬟,白日伺候主母,夜晚伺候主君;
胡人喜欢买丰盈的少女,白日赶路累了可作慰藉,若是沙漠中迷失了方向,也可做保命的食粮;
贵妇人喜欢买年轻的少女,带回家去伺候家中幼子,等幼子长大尝了人间情事,若是满意便收作通房,不满意打杀了便是。
毕竟三钱银子便可买断生死,又有何妨。
天色欲晚,只剩我一个人没有被卖出去。牙婆口中骂骂咧咧,抄起棍子打得我身上青青紫紫;我的叫声凄凄惨惨,在地上滚来滚去,身上的衣服更是破破烂烂,脏脏兮兮,四周安安静静,路过的行人早已见怪不怪。
叮——一锭金元宝砸在地上,牙婆顿时喜笑颜开。
洁白的靴子停在我眼前,上面有金线绣的龙飞凤舞,彰显主人的身世贵不可言。
我翻了个身,仰躺着呼出一口气,终于不用挨那牙婆的打了,我睁开眼睛想看清买我的人的模样,正巧买下我的人他也正低头看我。
他那时身量颀长,还带着好闻的香气,还未被大火毁去的面庞白净,右眼下面有一颗极红极艳的朱砂痣,他垂眸看我的时候,正如观音低眉。
“你有名字吗?”
我了他,我叫锦绣。
从此我就是太子府的丫鬟。
这个故事几乎令春华潸然泪下,她说:“锦绣,你是个好姑娘,吃了这么多苦,以后一定有福报。”
福报?
好人才会有福报,而我只会有报应。
傻姑娘,你最好一辈子如此愚蠢而天真。
12,
陛下病重,太子待我入宫探望陛下。
太子的下一个目标是,弑君。
我们这位陛下可是个奇人,他最忌讳女子读书识字,但三宫六院中不乏才女;他最厌恶女子不守三从四德,可后宫佳丽三千中也有被他抢来的臣妻。
陛下说,若是女子读了太多书,就会生出许多不该有的想法,让天下大乱。
陛下还说,女子就该三从四德,相夫教子,不然会惹出许多祸端。
就比如先皇展月,是陛下的亲姐姐,以女子之身登上帝位置,虽说是文韬武略,杀伐决断,但展月重用酷吏,打击世家,甚至想开女子科考,让女子入朝为官,实在是倒反天罡,让国不成国,家不成家。
嘉禾四年,陛下不忍心看见天下大乱,因此毒杀了月帝,又放了个大火,把他的亲姐姐和他的亲侄女烧得干干净净,史称,嘉禾之变。
我曾问过孙姨,为何这位陛下对女子如此苛刻。
孙姨告诉我,因为恐惧,他因为太过无能,所以害怕更有才能的女子取代他,他曾经活在他姐姐的阴影之下,所以无比地恐惧。
看啊,锦绣,这就是男人,他们胆小懦弱,却又喜欢寻个冠冕堂皇的由头;他们小肚鸡肠,却又要吹嘘君子之风;他们享受着女子为他们创造的价值,却又要抹杀女子的成就。
这就是男人。
13,
太子带着我走进这金碧辉煌的皇宫。
他在前昂首阔步,我在后低头小步地走着。
金龙绕柱,廊腰缦回,檐牙高啄。
虽然是冬天大雪纷飞,但这陛下的太液宫里却如春天般温暖,虽然有暖意,但闻不见一丝炭火味。
想必是一两一金的银丝炭才能如此温暖和煦。
太子在陛下的床榻旁边跪下,神色戚戚,琥珀色的瞳孔里满是一池被吹皱的担忧。
小时候我见京城中有青衣花旦,一颦一笑尽是风情,举手投足间满是忧愁,若青衣花旦与太子相比,怕是略逊一筹。
花旦演的是别人的故事,赚的是别人的眼泪。
太子唱的是自己的故事,骗的是他自己。
陛下伸出自己苍白而骨节突出的手,太子抓住:“父皇,儿臣恨不得以身代之!”
他确实恨不得以身代之,不是他父亲的沉疴,而是他父亲这窃来的皇位。
“蘅儿,你是个好孩子,可你……蔚儿呢……”
那只骷髅一般的手抚摸上太子黄金打造的冰冷的面具,我看见太子藏在衣袖下的手捏成了一个拳头,最可恨的是,他的父亲在这个时候还在念念不忘他那军功赫赫,相貌堂堂的好儿子!
“三皇弟,他正从军中赶来……”
太子接过我手上端的药,一勺一勺地喂给他的父皇:“父皇,安心睡吧。”
14,
显然太子殿下没有什么耐心做这种事情,于是喂药的人就变成了我。
我一口一口地喂着形容枯槁的陛下着漆黑的汤药。
炭火炸开的声音噼里啪啦地滚落,等到这汤药快见底的时候,他猛然警觉地问道:“今日这汤药有些不同。”
我笑了:“当然不同了,陛下。今日不是汤药,是麻沸散。”
“这里面的剂量是我替您精心调配的,过会儿您可以看一出好戏。”
“这个逆子!他竟敢弑君!”
“太子本来是想直接毒死您,再嫁祸给三皇子。但是我觉得,您也该尝尝被自己最亲的人背叛的滋味。”
“你!你是谁……你竟然没有死!”
我用勺子撬开他的嘴,他太虚弱了,加上麻沸散开始起效,他虽然浑身瘫软无法行动,但意识清明,他能够非常清楚地听见我的话。
“舅舅,我想吃糖葫芦了。”
我在他的胸口上洒了一碗鸡血,春华给我的。
她说我最近看起来脸色苍白,应该是气血不足,应当以形补形,吃些鸡血。
好姑娘,你真是个好姑娘,帮了我这么大一个忙。
15,
三皇子展蔚赶到的时候,展山胸口的鸡血,染红了绣着金龙的床。
金色的宫殿,红色的血,氤氲的香气,混在一起居然如此臭不可闻。
偌大宫殿,此刻只有我们三个人。
“陛下驾崩,我乃储君,理当登基!”展蘅站在床前,他刚刚检查了陛下的尸体,还略带余温。
展蘅手上拿着一把染血的匕首,眼中的野心熊熊燃烧,金色的面具折射的火光,晃着了我的眼。
他浑身颤抖,那不是愤怒,也不是伤心天子的崩逝,而是兴奋,他如此地接近权力,如此地接近天命,如此容易就翻盘了自己的命运。
我也兴奋得浑身颤抖,我大口大口地呼吸,双脸通红,那耀眼的金光在我的眼前一闪一闪,冷静,冷静,这还没完呢,
还没完呢。
“太子弑君!怎能继承大统!”展蔚跪在地上,掷地有声,字字泣血。
“弑君?弑君的不是你吗?三弟。”
展蘅依旧跪伏在地上:“你如此不忠不孝!怎能做一国之君!”
“那么这样说,三弟忠孝两全,更适合做这一国之君。父皇在时不曾废太子,你岂不是觊觎皇位!”
陛下啊陛下,你听听,是谁杀了你根本不重要,你的儿子们恨不得以身代之的是你的龙椅。
父子相欺,兄弟相残。陛下,我为你排的这出戏,你可喜欢?
展蘅把手中的匕首扔到地上,发出清脆的一声,上面镶嵌的十五颗红宝石完整而璀璨,正如同蜿蜒的鲜血。
三皇子展蔚,有一把镶嵌了十五颗红宝石的鎏金匕首,刀柄雕龙,是陛下赏赐,三皇子从不离身,甚至在战场上还拿这把价值不菲的红宝石匕首,割开了蛮夷首领的喉管。
“皇兄,你怎能如此诬陷。父皇赏赐我的匕首,上镶嵌十五颗红宝石不假,但因随我征战沙场,有一颗红宝石开裂。我随身那把匕首,应当有十四颗半宝石,而不是这把匕首的十五颗。”
“太子弑君!罪不可数!”
展蔚站起来,从地上捡起那十五颗红宝石的匕首,快步走到龙床前。
再次插入了陛下的心脏。
哈哈哈!
陛下这回才是真的死了!
被他最爱的儿子一刀插进了心脏!
“皇兄,弑君的罪名,就麻烦你帮我担着了。往后千秋万代,我帮你担着。”
展蘅不敢动,因为我用十四颗半红宝石匕首,对准了他的喉管。他也动不了,因为我在香中添了软骨散,太子的东西就是好用。
我与展蔚也提前服用了解药。
展蘅大声呼喊着:“来人!来人!给我杀了这两个贱 人!”
不会有人来的,殿下。你叫也是白费功夫。
展蔚进宫之前,我已经传信给他,他调走了宫殿里的所有守卫与宫女太监。
他甚至还召集群臣,要为先帝的死亡做见证,群臣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
展蘅垂眸看我,我似乎透过他那冰冷的黄金面具,看见他右眼下方那颗极红,极艳的朱砂痣。
我再告诉你一下我的名字吧,太子殿下,我是三皇子展蔚的细作,我现在的名字是锦绣。
16,
我第一次遇见展蔚的时候,是在边关。
展蔚想起要慰劳军中将士的心情,又听闻风月楼是天下闻名的销魂窟,就命令风月楼的姑娘 们前往边关,慰劳军中的将士们。
营帐内灯影憧憧,起舞翩翩,胆子大的士兵,直接上手拉过一个女孩入怀,上下其手,虽然厌恶不已,但女孩的脸上只能挤出迎合的笑意。
这是个绝好的机会。
我在军队的河流上游,洗涤一张得了疫病而死去的人的毯子。没有人会发现,一个风月之地的丫鬟,为她家姑娘洗衣挑水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很快,军中大疫。
我上吐下泻,高烧不止,幸亏展蔚还有一点良心,不仅给军中的将士们治病,也给那远道而来却遭此无妄之灾的姑娘 们治病,我也稍微恢复了些许力气。
我浑身滚烫,尚未退烧,颤颤巍巍地跪在展蔚面前,把头伏在地上,双眼将将看见他沾满边关风沙的鞋尖:“求殿下,救救孙姨。”
他问了我的名字,答应救我的孙姨,条件是,做他的细作。
那天他在营帐外看见我给大黑扔肉,我准头极好,也极其用力。也许是个可造之才。
他不知道的是,我每次给大黑喂肉,我都在幻想着这不是一只温顺的羊身上的肉,而是展山的肉,是展蔚的肉,是那些把天下人民视为蝼蚁,把天下女子视为玩物的人的肉。
大黑张开血盆大口,咀嚼着。
我是最好拿捏的细作,身份卑贱,又心中有挂念,我的孙姨是极好的把柄,他甚至只需要控制住我的孙姨,就能够让我心甘情愿做他的提线木偶。
于是他派军医治好了孙姨,但是又多给她喂了一剂毒药,此药凶猛,发作起来如万蚁噬心,只有每三个月服用一次解药才能压制毒性。
孙姨说,锦绣,不可心软,以后,你要记住你的身份。
她服下了毒药。
展蔚拊掌而笑。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锦绣。”
17,
我没有割断展蘅的喉管,我用匕首挑开他的面具,露出丑陋而沟壑的肌肤,刺向了他的眼睛。
他的眼球被我剜出来,琥珀色的瞳孔,沾满鲜血的眼白,咕噜噜地滚在金线织就的地毯上。
看啊,看啊,睁大你的眼睛好好看看,蝼蚁如何求生,千里之提如何溃于蚁穴,我替你把你的眼睛摘下来,好好看看这蝼蚁的锦绣山河,好好看看这蝼蚁的千秋万代。
展蔚满意地看着我:“锦绣,你是朕最好的细作。”
我把匕首扔出去,正中展蔚的心脏。
这一招我练习了很久,我替春华杀鸡,我给大黑喂肉,为的就是有一天,我能把匕首与仇恨,掷进仇人的心脏。
我自小投壶极准,也极用力,是他们的父亲,展山教我的。
“我的名字叫,展嘉言。”
“自称朕的,该是我。”
展蔚的眼睛睁大,他尚未说出些什么,生命之火就已骤然停歇。
有什么话,去地狱找你的父皇吧!
嘉言懿行是我母皇对我的期望,所以母皇给我取名嘉言。
她希望我有美好的德行。
可惜,母皇,我如今双手鲜血,满身罪恶,早已是地狱而来复仇的恶鬼,怎会是嘉言懿行端方清正的君子。
不过老师曾经说过,有大志,则不拘小节。
我是展嘉言,我的母皇是百姓爱戴的嘉禾帝,展月。
我的老师是惊才艳绝的公孙家嫡女公孙仪,她教我经纬之道,国策典论,她说有大志则不拘小节,就比如我的母皇,她励精图治,把这个国家治理得河清海晏,但是那些贪官污吏,那些无能的男子却只会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