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印记,探寻方方故居的历史足迹

红色印记,探寻方方故居的历史足迹"/

“红色印记|方方故居”这个标题,指向的是中国现代作家方方先生(或其父辈,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的故居,并将其历史意义与“红色印记”联系起来。
这通常意味着:
1. "故居的意义:" 这座故居是方方先生出生、成长或长期生活过的地方,承载着其个人生命历程的重要印记。 2. "“红色印记”:" 这个词通常指与中国共产党、革命历史、革命先烈或红色文化相关的痕迹、影响或象征。将故居与“红色印记”联系起来,可能意味着: "家族渊源:" 方方先生或其家族成员曾参与革命、为革命事业做出贡献,故居因此带有红色的历史背景。 "历史见证:" 故居所在的地方是革命历史发生地,或见证了重要的历史事件,故居本身成为了历史的见证者。 "文化象征:" 故居可能代表了某个时期特定区域的文化风貌,而这种风貌可能与当时的革命精神或红色文化紧密相连。 "纪念意义:" 将故居作为红色文化或革命精神的纪念地来保护、宣传。
"总结来说,“红色印记|方方故居”这个标题,意在强调方方故居不仅仅是一个私人居所,更是一个承载着特定历史意义(尤其是与革命、红色文化相关的意义)的场所。"
"为了更准确地理解,需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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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方故居位于揭阳普宁市洪阳镇西村学巷门牌304号。

方方,原名方思琼,广东普宁人,五四运动时期,任普宁县学生联合会会长。1924年参加广州第二期农讲所学习。1925年5月任共青团普宁县支部书记。1926年初转为中共党员。在革命战争年代,历任中共潮安县工委书记,东江特委职工委书记,普宁县委书记,汕头市委书记,闽粤赣边区省委职工委书记,上杭中心县委书记,福建省委宣传部部长兼武装部部长,闽西南军政委员会政治部主任、常委,闽粤赣边区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闽西南潮梅特委书记,南方工委书记,香港分局书记,华南分局书记。新中国成立后,历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三书记,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一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中侨委党组书记、副主任,全国侨联副主席等职。中共七大、八大代表和全国第一、第二、第三届人大代表及全国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届政协委员。1971年9月21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7岁。

该故居为贝灰三合土平房结构,硬山顶,四房一厅一天井。建筑片地面积160平方米,保护范围面积200平方米。

南方+记者 尚黎阳

【通联】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宣传教育处

【作者】 尚黎阳

党史精读

发布于 2025-10-07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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