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有很多人对于海洋是属于哪个国家的问题是存在疑惑的。说到这个问题就要说到一个大家不是很熟悉的相关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该公约于1982年通过,1994年生效。目前有包括中国、欧盟各国、印度等在内的160多个缔约方。美国签署了但未正式批准该公约,但承认其大部分条款为国际习惯法。
该公约的核心原则就是确立了“陆地统治海洋”的原则,即沿海国对海洋的权利基于其陆地领土(领海基线)向海一侧的延伸。

根据该公约,海洋大致被划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 内水
- 位置: 领海基线向陆一侧的水域,例如港口、河流、湖泊和海湾。
- 主权: 沿海国拥有完全的主权,等同于其陆地领土。
2. 领海
- 位置: 从领海基线向外延伸不超过12海里的海域。
- 主权: 沿海国拥有完全主权,包括其上空、海床和底土。但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即不损害沿海国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的通过)。
3. 毗连区
- 位置: 从领海基线向外延伸不超过24海里的海域。
- 主权: 沿海国不拥有完全主权,但可以在此区域内行使必要的管制,以防止和惩处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法律的行为。
4. 专属经济区
- 位置: 从领海基线向外延伸不超过200海里的海域。
- 主权: 这是最重要也最常引起争议的区域。沿海国不拥有主权,但拥有以勘探和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上覆水域、海床及其底土的自然资源(不论是生物或非生物资源)为目的的主权权利,以及对该区域内的人工岛屿、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的管辖权。其他国家享有航行、飞越和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
5. 公海
- 位置: 不包括在国家的专属经济区、领海或内水或群岛国的群岛水域内的全部海域。
- 主权: 不属于任何国家。所有国家,无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均有权自由使用公海,用于和平目的,如航行、飞越、捕鱼、科学研究等。其资源被视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6. 国际海底区域
- 位置: 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海床、洋底及其底土(即大陆架以外的深海海底)。
- 主权: 不属于任何国家。由国际海底管理局代表全人类进行管理和监督,其资源为“人类共同继承财产”,任何国家或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开发所获利益应公平分享。
所以关于海洋属于哪个国家的答案,最准确的是靠近海岸线的部分由沿海国家管辖,而绝大部分的海洋是公海,不属于任何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