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常看美剧或关注国际新闻的朋友,可能听说过美国法律中的「城堡法则」这一概念;早年间《读者文摘》等杂志上,也流传着诸如「擅闯他人住宅死了白死」的桥段。那么,如何从法律角度严谨地理解这一术语呢?
寻本溯源,城堡法则的故乡在英国,法学家爱德华柯克爵士说过,「一个人的住所是他自己的城堡,每个人的家都是他最安全的庇护所」,其名称来源于此。根据英美法系传统,一个人在遭受不法侵害时,原则上有义务退避;但一旦退到自己家中仍然被人步步相逼,那就退无可退、无须再退,先前的退避义务得以减轻或免除,面对他人可能危及自己生命健康的不法行为,房屋的主人可直接使用致死性的力量予以回击。

在美国独立初期,城堡法则的适用范围仍然较为有限,法院往往将「城堡」解释为房屋,而不是范围更广的私人土地。例如,在 Lee v. State, 92 Ala. 15, 9 So. 407 (1890) 一案中,被告人走出房屋后,在院落中开枪击毙与其发生争执者。亚拉巴马州最高法院在判决说理中虽然认可了「城堡法则」的意义,但认为只有「房屋」才是居住者的「城堡」,维持了一审过失杀人罪成立的判决。
随着时代发展,一些州的立法开始扩大「城堡」的范围。例如,宾夕法尼亚州法律就将城堡法则的使用范围扩展到了和房屋紧密连接着的门廊和露台。除了自己作为房主所拥有的住宅外,「城堡法则」的保护范围也逐渐扩展到了租户头上,涵盖长期租住的房屋,个别州甚至将汽车、船舶和临时下榻的酒店房间也视为「城堡」。美国五十个州的法律各有不同,因此需要结合当地具体规定作出判断,不可一概而论。

需注意一点,对于非暴力或程度轻微的犯罪,「城堡」的主人要是不分青红皂白格杀无论,依然是很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例如,2025 年8月就有一则新闻,美国得克萨斯州休斯顿市一名11岁男童到邻居家恶作剧,按响他人门铃后迅速逃离,却被反应过度的房主射杀,当地警方表示,初步证据显示该行为并不构成正当防卫,一方面男孩中枪地点已经远离「城堡」,另一方面恶作剧行为也不属于严重的不法侵害,房主大概率会被指控谋杀。更早前的2020年,加利福尼亚州三名16岁青少年因对一名男子实施类似的恶作剧,遭对方驾车撞击致死,该男子于2023年被裁定三项谋杀罪成立,判处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在此类案例中,虽然恶作剧者理论上存在擅闯他人住所的犯罪行为,但杀人行为并未被法律所容许。
另外,城堡法则的存在,也不意味着土地所有者可以随意布置陷阱守株待兔,美国人虽有持枪自由,但并没有在家里埋地雷或者设下致命陷阱的自由,否则即便能免于牢狱之灾,也会被伤者或死者家属要求支付一大笔赔偿。

美国侵权责任法领域有个经典判例,Katko v. Briney, 183 N.W.2d 657 (1971),对设置陷阱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讨论。本案中,被告在一处长期被空置的房产中设置了一个可被绊索和弹簧触发的霰弹枪机关(类似上图所示)。原告未经许可擅自闯入,碰到了机关,被霰弹枪击中腿部造成重伤。原告对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并胜诉,法院在判决中总结道,「法律对生命安全的价值评价要高于财产安全」,并阐明了一条原则:虽然土地拥有者没有义务确保非法闯入者的人身安全(例如不需要赔偿自己滑倒摔伤的闯入者),但也不能设置陷阱人为制造生命威胁。
所以说,对于影视作品中的「城堡法则」,也要辩证地看待:虽然它赋予了居住者正当防卫的权利,减轻了退避义务,但并不意味着房主能够在自己的住所设下死亡陷阱为所欲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