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南山周生
以前,国人对“名字”很是讲究,花大量精力和心血去取名字。

老百姓有小名和学名。小名指乳名或奶名,是孩子出生后,父母、长辈及家人为孩子取的非正式名字,用于家庭内部或亲近之人之间的称呼。
学名是指大名或官名,是孩子到了一定年龄,一般是启蒙入学或成年行冠礼或笄礼时取的正式名字,用于学业、户籍登记、纳税和打官司文书记录等正式场合。
读书人往往有三四个称呼。很多人要用很多脑筋取好名字,名什么,字什么,号什么。明清文人朋友圈有一定的生存法则,如果乱叫了别人的字和号,相当于今天@错了人。
那么,以前社交时,如何称呼对方的名、字、号,又是按照什么原则称呼的呢?
这主要依照彼此地位、辈分和亲疏关系来称呼。

1. 自称:只能用“名”
无论面对何人,读书人自我介绍或书面署名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名”,以表谦逊。
如苏轼在书信中自称“轼”,而非“子瞻”。
2. 称呼他人:依关系分三类
——对长辈、上级、尊者只能称“字”或“号”,绝对不可称“名”,否则会被视为不敬。如晚辈称呼长辈苏轼,称“子瞻”(字)或“东坡居士”(号)。

——对平辈、朋友:依亲疏称“字”或“号”
关系普通的平辈:称“字”,是礼貌的标准用法;关系亲密的朋友可称“号”,甚至可称“字”的简称。
需注意的是,平辈之间一般不称“名”,除非是故意表达不满或轻视。
——对晚辈、下属可称“名”“字”或直呼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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