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消保委警示,演唱会套票退款遭拒,消费者需警惕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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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演唱会套票退款被拒?长宁区消保委提示相关消费风险"
"([城市名称]讯)"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在购买演唱会套票后,因个人原因希望申请退款,却遭到商家拒绝。针对此类情况,上海市长宁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宁区消保委”)发出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关注演唱会套票消费中的相关风险,理性购票,依法维权。
"消费现象:套票退款遇阻"
据了解,消费者张先生(化名)于数日前通过某票务平台购买了一张某演唱会的VIP套票。然而,由于突发状况,他无法按时参加演出,希望能申请退款。但票务平台或主办方以“套票为实名制/非实名制但已过退款时限/票款已用于支付场馆服务费”等为由,拒绝了他的退款请求。
"长宁区消保委提示风险:"
长宁区消保委表示,演唱会套票作为文化消费产品,其退款规则往往较为特殊,消费者在购买前应充分了解并注意以下风险:
1. "实名制套票的绑定风险:" 当前大部分演唱会套票实行实名制,门票与购票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绑定。一旦确认入场信息或进入检票环节,通常无法更改票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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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陈女士向长宁区消保委反映,她在某平台上购买了一份包含演唱会门票和酒店住宿的演唱会套票,后因工作变动需要取消,不料平台不仅不退款,还坚持全额扣款。双方协商未果,消费者向消保委投诉。

据了解,陈女士购买的是某歌手的香港演唱会门票加酒店住宿的旅游套餐,总价3200元,包含演唱会门票1380元和酒店住宿1820元。演唱会前一个多月,她向平台申请取消订单,平台以“订单一经预订不支持退改”为由拒绝退款。

区消保委接到投诉后迅速展开调解,了解到该演唱会门票非常抢手,陈女士提前一个多月申请取消,客观上为平台预留了充分的补救时间。根据《民法典》第585条规定,违约金应与实际损失相匹配,平台如果无法证明实际损失(如门票无法转售、酒店全额扣款),那么全额扣款是站不住脚的。

与此同时,演唱举办单位也应建立有效的梯次退票机制。根据文旅部和公安部发布的通知,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然而在沟通过程中,平台以旅游套餐产品为由,主张订单不适用以上规定。由于双方对于条款合理性及补偿方案均存在分歧,调解未能达成一致。

区消保委表示,当前演出市场持续升温,热门演唱会一票难求,不少消费者因此选择购买“演唱会套票”。然而此类套餐产品结构复杂,涉及多个供应方,通常还包含一定的附加服务和溢价,因此在退改方面往往不如单独购买门票和住宿灵活。消保委同时提醒广大乐迷: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购票,警惕“内部票”“代拍”等骗局;仔细阅读退改条款,优先选择设有“阶梯退票”机制的正规场次,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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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演唱会套票”退款被拒,长宁区消保委提示相关风险》

发布于 2025-09-25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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