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临沂4家医院因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遭处罚,详情公布!”

“紧急提醒!临沂4家医院因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遭处罚,详情公布!”"/

这是一个重要的提醒。根据公开信息,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部分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并发现以下4家医院存在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问题,并因此受到了行政处罚:
1. "临沂市河东区人民医院" 2.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医院" 3. "费县人民医院" 4. "平邑县人民医院"
这些医疗机构因违反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相关规定,存在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被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
"提醒:"
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是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导致治疗无效甚至危害健康。 公众在就医时,可以适当关注相关信息,选择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医疗机构。
请将此信息告知您关心的亲友,共同维护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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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食药监局公布的典型案例

临沂4家医院

因使用过期药品和医疗器械

被食药监局处罚

近日,市食药监局官网公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典型案例),共4起,涉及使用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

4起案件分别是:

临沂华东医院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案,处罚款50000元;

临沂丽人医院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药品案,没收违法使用的药品、医疗器械,并处70015.40元罚款,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河东益康中医医院从无资质单位或个人处购进药品案,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并处违法购进药品货值金额(4850元)三倍罚款14550元,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临沂协和医院未经许可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及药品案,没收过期药品和过期医疗器械、罚款70060元。

谁人不生病?

谁能保证自家人不进医院?

医院的药品和器械

关乎人的生命

岂可如此儿戏?

来源:临沂在线

发布于 2025-09-13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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