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再误解“买卖不破租赁”!深度解析法律依据与常见例外情形

别再误解“买卖不破租赁”!深度解析法律依据与常见例外情形"/

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买卖不破租赁”这个重要的法律原则。
“买卖不破租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中的一项重要规定,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租赁关系的稳定。但很多人对其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房屋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租赁合同就必然终止。实际上,这个原则并非绝对的,有其明确的法律依据和重要的例外情况。
"一、 “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依据"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主要来源于以下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解读":这是“买卖不破租赁”最直接的法律依据。它明确规定,只要租赁物(通常是房屋)在承租人持续占有期间内发生了所有权转移(比如房东将房屋卖给了新的买家),原租赁合同对于新的所有权人仍然具有法律约束力。新的房东(买受人)必须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保障承租人的租赁权益。
"二、 “买卖不破租赁”保护的对象和范围"
"保护对象":主要是承租人(Tenant)。 "保护范围":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继续租赁房屋的权利。 在租赁期内使用房屋的权利。 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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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二手房或者法拍房时,不少人都听说过“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在承租期内即使房东将房子卖掉,也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租客有权继续居住使用房屋至合同期限届满。其实,买卖不破租赁并非在所有的情况下都适用,本文详细梳理涉及的法律依据和例外情况,手把手教您解决租约问题。

一、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通俗理解:租赁期间房子所有权变动的(比如买卖、继承),原租赁合同对新房东继续有效。但承租人要享受法律保护,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租约合法有效、租客已实际住进去、租期未到期。

实际操作中,“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在很多情况下也是被限制使用的,如以下2种情况:

1、房子先抵押、后租赁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如果在抵押权之上设定租赁关系,则其后设定的租赁权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

简单来说,就是房子在设立抵押前,房子已经出租给承租人,不管后面房子是否卖给第三方,在租赁有效期内,都不影响承租人对房子的使用权。但如果抵押在前租赁在后,租赁权的承租人不能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因在先发生的抵押获益的善意第三人。

2、房子先司法查封、后出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被执行人就已经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所做的转移、设定权利负担或者其他有碍执行的行为,不得对抗申请人

所以该房产已经被查封,设定在后的租赁权不得对抗法院司法查封行为

二、法拍房租约

“买卖不破租赁”原本是为了保障租客的合法权益,但在法拍房拍卖过程中,被很多法拍房的原业主和租客滥用,比如恶意伪造租约及租金支付证据,租金一个月只有一块钱,或者一次性付了几十年的租金,这种租赁合同无效,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带租约的法拍房,可以有以下解决方案。

1、尽职调查

在购买法拍房时,一般来说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会注明该房屋是否存在租赁情况、租赁到期时间,所以需要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公告

但也存在部分房屋未公布租赁情况或者写租赁情况不详,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我们竞买人去调查房屋的租赁情况,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地方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等线上平台自行查询,也可线下到房屋所在小区了解是否存在租赁。

为了更加方便获取真实的租赁情况,也可委托专业的司法辅拍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得到一份专业的尽职调查报告,是否存在租约即一目了然。

2、优先无租赁、租赁短的房屋

经过尽职调查如果该房屋无相应的租约,或者是租赁到期时间在1年之内,那么就几乎不受租约的影响。

3、谨慎购买带有长租约的房屋

虽然存在抵押在前租赁在后、先查封后租赁下租约不受法律保护的例外,但为了规避风险,建议竞买人谨慎购买带有长租约的房屋。

4、进行协商

如果竞买人或竞买人委托专业的司法辅拍公司能够与承租人达成协商,竞拍后承租人即搬离也可参与竞拍。

对于二手房或法拍房租约问题,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哦~

发布于 2025-09-09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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