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谭秀华 罗宇轩)“感谢检察机关为我们撑腰,经过法院调解,我们达成了调解协议,心里踏实多了,接下来就等张某分期履行了!”8月5日,老陈在电话里对办案检察官激动地说道。随着法院调解书的送达,陈某、姜某、欧某三人的“烦薪事”终于得到了解决。

2024年3月初至4月中旬,陈某、姜某、欧某三人为张某提供产品安装劳务,劳务费合计约2万元,张某承诺按月支付,然而一年来这笔薪水却一直没有到账。多次讨要无果后,陈某三人向京山市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查,陈某三人均系农民工,家中有农田在耕种,与张某之间系劳务关系,诉讼能力较弱,属于弱势群体。该院指导陈某三人制作《支持起诉申请书》后,对该案予以受理。考虑到诉讼可能耗费双方更多时间精力,为了让三人尽快拿到薪水,承办检察官在准备支持起诉材料的同时,多次联系张某,对其进行释法说理,告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后果,但张某仍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2025年7月31日,检察人员带领陈某三人前往京山市法院办理立案手续,并向京山市法院送达支持起诉意见书。2025年8月4日,经京山市法院调解,陈某三人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最终确定张某分期四个月支付拖欠劳务费。
每一分血汗钱都承载着农民工对家庭的责任、对生活的期盼。从支持起诉到达成调解,短短三个工作日,京山市检察院、京山市法院高效协作,始终以再快一点的步伐“追赶”着“迟到”的血汗钱,让农民工弱势群体不再“薪烦”,真正以司法为民的理念让“无助者有助,无力者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