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30 21:35
台湾男子林某,除了有当地一家机械厂工人的身份外,还是一个“卡贩子”。
卡,是一般的银行储蓄卡,用林某自己的身份,到大陆各大银行办,办好匆匆回到台湾后,会立刻高价卖给别人。
今年以来,林某一共三次来大陆办银行卡,来回的食宿费用,都有买卡的人负责报销。
既然跟大陆没有生意业务往来,他为什么要办银行卡?登记着自己名字的卡,为什么会卖给别人?别人买卡,有什么用?
这个月21日,林某第三次从台湾飞到大陆。在宁波下飞机后,他带着两个朋友,一路到了台州。

8月25日上午,林某拿着身份证件,走进台州椒江的一家银行,按照正常办卡程序,柜员会询问客户,尤其是境外客户几个问题:在台州哪里上班?暂住哪里?
林某支支吾吾,一看办卡没戏,三个人转身就走了。
台湾人、不能提供身份信息,这两个信息,引起了柜员的警惕,因为从去年年底开始,台州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就已经向各大银行发出通报,密切注意来大陆办银行卡的台湾人。
等他们走远,银行马上将情况反馈给反诈中心。
果然,经过公安内部信息查询,这个林某子从今年3月至8月期间多次入境,在大陆办理了大量的银行卡,名下的其中一张卡,已经上了大陆网络诈骗的黑名单。
当天下午3时,民警查到男子已入住了椒江的一家宾馆内,并立即赶往宾馆抓捕。监控显示,男子在下午2时左右离开酒店,但未退房。
民警随后对宾馆的各个出口进行蹲守,当晚7时许,当男子出现在酒店大堂时,被守候已久的民警抓获。
林某承认,自己来大陆,就是为了给诈骗团伙办卡,来一次待7天,往返机票由负责对方,在大陆的食宿费用,回去凭发票报销。
据林某交代,今年年初,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位“大款”,对方表示,每办成一张大陆的银行卡,就有1000元的酬劳,还给报销出门的所有“餐旅费”。

林某心里其实很明白,这些卡是用于不法犯罪的,可是来钱快又轻松,他没法拒绝这份“美差”。
今年3月份,林某在安徽合肥等地,办了5张银行卡,获利5000元人民币。6月份,他再次在浙江嘉兴、绍兴等地,办理了6张银行卡,获利6000元人民币。林某还按照对方的要求,将每张办理的银行卡都开通了网银功能。
卡办好后,林某会把卡、安全U盾、数据线以及一张写好密码等信息的纸条,装在一个袋子里,交给诈骗团伙的人,一手交货,一手交钱。
在审查室里,林某交代了今年3月至8月,从台湾到大陆地各,在多家银行办理11银行卡,后将这些银行卡高价出售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
不过,根据国内商业银行规定,每个人在同一家银行只能办一张卡,所以这次他带了两个新人来,就是自己办卡的额度满了,也可以指导他们办。
目前,林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椒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警方说,这样的案子,在台州还是第一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