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独享清净,却买来“他人房产”?装修惊喜变惊吓!

梦想独享清净,却买来“他人房产”?装修惊喜变惊吓!"/

这听起来是一个非常令人沮丧和困惑的情况!想要一个清净的环境,选择了独梯独户,结果装修后发现是别人的房子,这完全不是你预期的,肯定感到很受伤和被欺骗。
这种情况可能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冷静下来,采取步骤来解决:
1. "核实事实:" "确认产权:" 最重要的一步是弄清楚这栋房子的真正产权归属。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旧的《房屋所有权证》)进行核对。看看登记的所有权人是谁。 "检查合同:" 仔细检查你签订的购房合同(或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认购协议、付款协议等)。合同上注明的房屋信息(如房号、面积、结构、楼层等)是否与你实际购买的/装修的房屋一致?是否有关于“独梯独户”的具体描述或承诺?合同是判断双方权利义务的最主要依据。
2. "沟通与交涉:" "联系开发商/销售方:" 立即与当初负责销售给你这套房子或签订协议的销售人员、部门或开发商进行正式沟通。明确指出你发现的问题——你装修的房屋并非合同约定(或宣传承诺)的独梯独户,而是属于别人的产权。 "要求解释:" 要求他们给出书面解释,说明情况是怎么回事。是合同理解错误?是销售人员的误导?还是房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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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1818黄金眼

2017年,华师傅在桐庐买了一套房子,等房子装修好他被告知,装修的房子是别人的。

想要清净买独梯独户

华师傅是陕西人,在杭州余杭工作,2017年,他准备在杭州买房安家,经过别人介绍,他最终看中了桐庐瑶琳镇的一套房子,就在垂云通天河景区牌坊旁边。

华师傅:“家人准备以后长期在这,看这个地方清净一点,看环境都好我说偏点就行。”

华师傅说,当时介绍人带他看了好几套房子,最终他选中了南边单元2楼的这套。

华师傅:“看了好几套房子,我就看中了这是独梯独户,我说独梯独户免得跟邻居不好,独梯独户我一个人,当时看了带上来这边201,那边202和203都看了,我就说要201。”

选好房子后,华师傅和开发商浙江鑫龙房产公司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写到:购买的商品房为鑫龙商贸城15幢1单元201室,房屋面积121.33平方,总金额44万,签约日期是2017年11月。

装修了别人的房子?

华师傅说,按照合同要求付款之后,去年三月份,他向开发商要来了钥匙,开始装修房子。

华师傅:“那时候我儿子谈了个女朋友,说十月一号要结婚,要把房子装修好,钥匙房产公司给我的。今年三四月份,房产公司给我打电话说,房子你们装修错了,我说怎么错了,我买的就是这套,钥匙也是这套,他说这个房子是别人的,我们那边的房子。他说我们装修这个不是201是203,201在景区北边(楼的另一边?)对。”

看中了“独户房”,领了“独户房”的钥匙,却装修了别人的房子,华师傅合同中的201到底是哪套房?重新翻开房屋买卖合同,里面写到:“房屋平面图、房号以附件一表示为准”,但本应展示“附件一”的合同第8页是空白的,无法确定房间位置。再看不动产权证,“201”写在分户图北边的房子里,与202共用楼梯,并不是华师傅看中的南边单元“独户房”。

华师傅:“他告诉我这个事情,意思叫我装修那边去,我买的就是这套房,叫我到那边是不可能的,起码我的装修费用要给我。”

没有门牌号

用记号笔写的字是谁写的?

华师傅说,装修房子,他们花了二十多万。他的儿子认为,这个乌龙事件的发生,还和当时门上用记号笔写的字有关系。

华师傅的儿子:“(你们当时有没有核实?)我们当时核实门上大头笔写了(房子写的是什么?)15栋201,房产证来讲就变成203了,楼上这套房写的301,办证变成了303。”

这幢楼有两个单元,楼下和每户门口都没有门牌号标识。华师傅楼上的房子还没有装修,房门塑料膜上,有记号笔写了“301”,但按照现在的情况,这里应该是303。

开发商不愿解释,建议走法律途径

签了购房合同,也领了钥匙,却被告知装修错了。合同怎么签的,钥匙怎么发放的,记号笔数字又是谁写的?带着这些疑问,记者找到了开发商。

华师傅父子俩之前要求开发商浙江鑫龙房产公司补偿装修费用,对方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次再找到公司售楼部尝试沟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和被装修房子的房东还有一些纠纷,这件事无法协商解决。

浙江鑫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部 工作人员:“(他提出了很多疑问,现场笔写了数字,合同也没有附平面图,房子也没有标注门牌号,我们也不说问题怎么解决,就想了解一下为什么有这些情况)这个我还是说了,如果这么多理由,他所认为的理由都没问题,都可以去法院解决,我们意见就很简单(他提出的疑问能不能解释一下)我不想解释。”

华师傅说,当时通过中间人选好房子后,就是跟这名工作人员签了合同,装修前也是从他这里领的钥匙,今年三月份也是对方通过电话通知他房子装修错的。但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对方不愿多说,只建议华师傅父子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来到开发商的办公区域

工作人员仍然不接受协商

随后华师傅来到浙江鑫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区域,公司负责人不在,现场工作人员依然不接受协商。

浙江鑫龙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作人员:“(为什么没有门牌号?)这个东西你跟我说我也不知道,国家又没强制要求有门牌号。不要听一面之词,走法律程序,法院怎么判我们怎么认(为什么给他另外钥匙?)这个不解释走法律程序,当时你为什么没认清哪套房子是你的。”

华师傅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记者从桐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对这件事组织过多次调解,最终大家没能达成一致,他们也是建议华师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购房合同中是否应该附图呢?

桐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 田科长:“我们所有商品房买卖合同,都是省厅统一格式合同,明确规定哪些必须填,但是后面作为附件部分,没有明确说明一定要配图。”

关于没有门牌号的情况,田科长建议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了解。

桐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科 田科长:“管理角度来说我们住建,负责销售这块,销售角度来说,商品房办理预售之前,必须要到地名办办理门牌号,办理之后凭相关编号,作为办理预售的必要条件(是否需要安装好张贴好?)具体你们到地名办了解一下有没有强制性规定。”

记者从桐庐民政局地名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他们在2015年就对鑫龙商贸城进行了编号,并在2017年四月份制作了门牌,后期如何张贴并没有强制性要求。

现场,工作人员也拨打了开发商联系人的电话,希望了解鑫龙商贸城为什么没有张贴门牌号,但没有人接听。华师傅父子俩表示,接下来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发布于 2025-08-01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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