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0时许,在唯亭街道张泾街至和西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碰撞事故,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还受了伤。

民警到场调查后得知:徐某驾驶小型轿车沿着张泾街由北向南行驶至路口时,红绿灯已开始“黄闪”即将变红灯,徐某因急着左转便“抢黄灯”行驶;金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东向西沿着至和西路行驶至路口时,选择直接“闯红灯”通行。
结果双方发生了“原可避免”的直接碰撞。金某的安全头盔还因未系好系带,在事故中掉落,所幸头部无大碍。最终,民警现场认定:事故双方均因“违反信号灯指示通行”,负本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没有“应该发生”的事故只有“可预防”的伤害大家不仅需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也要“提前预防”非机动车驾驶人:宁等三分,不争一秒。千万不要闯红灯,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给生命上一道“防护网”。遵守交法,安全回家!
机动车驾驶人: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进入路口要提前减速,不闯红灯、也不抢黄灯,才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抢出祸端,让出平安!
为确保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园区公安交警聚焦电动自行车事故压降着力点,优化警力配置部署,屯警路面、坚守一线,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逆向行驶、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3+N”类重点非机动车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夏季道路交通出行秩序。







不闯红灯
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各行其道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按规定行驶
有些骑车人图省事,不愿绕行,经常逆向行驶,给正常通行车辆带来很多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出路口时要观望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安全骑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警惕安全风险
电动自行车应当与大型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行车时不要与大车并行,更不能抢行。此外,一定要牢记,驾乘电动自行车一定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来源:苏州园区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