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种新冠疫苗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巩固群体免疫屏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种对象
凡年满18周岁(含)以上,无接种禁忌症的人员均可接种新冠疫苗。
二、接种时间
2023年11月30日(星期三)上午8:00至下午16:00。
三、接种地点
(具体接种地点请关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发布的公告)
四、接种流程
1. 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 阅读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3. 接种人员需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健康询问和体温检测;
4. 接种完毕后,在留观区观察30分钟,无不适后方可离开。
五、注意事项
1. 接种前请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暂缓接种;
2. 接种后请保持接种部位清洁,避免用手搔抓;
3. 接种后可能出现局部红肿、疼痛等轻微反应,一般不需特殊处理,2-3天后可自行消退;
4. 接种后一周内请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六、其他事项
1. 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减少重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请广大居民积极参与接种;
2. 请相互转告,共同营造良好的疫苗接种氛围。
特此通知。
【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