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驻冰岛大使馆紧急发布,赴华签证申办新要求及注意事项
【中国驻冰岛大使馆关于赴华签证申办要求的通知】
尊敬的申请人:
根据当前国际疫情形势和我国入境管理政策,为确保您能够顺利办理赴华签证,现将有关申办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证类型
1.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签证类型,包括旅游、商务、探亲、工作、学习等。
2. 申请人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签证类型,不得虚假申报。
二、申请材料
1. 护照:有效期需在申请签证之日起6个月以上,且至少有两页空白签证页。
2. 签证申请表:完整填写并签名。
3. 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白底彩色照片,规格为35mm×45mm。
4. 在冰岛合法居留证明:如居留卡、签证等。
5. 赴华邀请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a. 旅游:邀请函、酒店预订证明、行程安排等。
b. 商务:邀请函、合同、行程安排等。
c. 探亲:亲属关系证明、邀请函等。
d. 工作:工作合同、邀请函等。
e. 学习:录取通知书、学习计划等。
6. 其他相关材料:
a. 财务证明:如银行流水、收入证明等。
b. 旅行保险:覆盖整个在华期间的医疗和意外
相关内容: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中国驻冰岛大使馆网站10日消息,即日起,中国驻冰岛大使馆将实行以下赴华签证申请要求:
一、无需办理签证范围
允许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定人员、持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证件人员、持各类有效居留许可人员、持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不包括虚拟卡)人员、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入境。上述人员赴华无需再另行申办签证。
二、可受理签证范围
外交、公务、乘务、定居、访问、过境、商贸、团聚、探亲、人才、私人事务、留学和工作类签证。
三、暂停受理旅游、就医人员签证。
四、持2020年3月26日之前审发的多年多次签证者,赴华需重新申办签证。
五、签证申办流程
(1)准备材料:详见
http://is.china-embassy.gov.cn/chn/lsfw/qz/201903/t20190302_3163328.htm
(2)在线填表:https://cova.mfa.gov.cn/
(3)在线审核并预约时间:请将签证申请表、护照、函等所有材料扫描或拍照发到邮箱(reykjavik@csm.mfa.gov.cn)。
(4)本人在预约时间来馆递交材料并进行现场指纹和面相采集。
六、如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或邮件联系使馆。
咨询电话354-5276688(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1:30和14:30-16:30,节假日除外)
电子邮箱:reykjavik@csm.mfa.gov.cn(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