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定义及违反服务期约定违约金支付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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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是指劳动者根据合同约定,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定期限的承诺。服务期通常与劳动者的培训成本、岗位特殊性等因素相关,是一种约束劳动者流动性的合同条款。
关于违反服务期约定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以下是一些基本规定:
1.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支付违约金。
2. "违约金数额":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3. "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因以下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则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总之,违反服务期约定通常需要支付违约金,但具体数额和是否需要支付要根据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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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中列明,离职时需要赔偿培训费,这合理吗?

关于“服务期”,这些事要了解哦!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因此,对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

约定服务期及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到期,但服务期未满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注意哦!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

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于 2025-06-16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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