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陷阱!揭秘那些以“中国”“广东”为名的非法社会组织

警惕陷阱!揭秘那些以“中国”“广东”为名的非法社会组织"/

近年来,一些以“中国”、“广东”等字样开头的社会组织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组织管理秩序。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情况:
1. "未登记注册":一些社会组织未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就擅自以“中国”、“广东”等字样开展活动。根据我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未经登记的社会组织不得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2. "虚假宣传":部分非法社会组织打着“中国”、“广东”等旗号,夸大宣传,误导公众。这些组织往往以慈善、公益为名,行非法敛财之实。
3. "非法募捐":未经批准,一些社会组织擅自以“中国”、“广东”等字样进行募捐活动。这种行为可能涉嫌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
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以下是一些建议:
1. "核实信息":在参与任何以“中国”、“广东”等字样开头的社会组织活动前,务必核实其合法性。可以通过民政部门网站、官方公告等途径查询相关信息。
2. "提高警惕":对那些宣传力度大、承诺回报高的社会组织,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 "举报非法行为":如发现非法社会组织,请及时向当地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
总之,我们要增强辨别能力,避免被非法社会组织忽悠,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

相关内容:

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民政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自2018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5月3日,全省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6家,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17家。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军民融合”、“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名义,冠以“中国”、“中华”、“国际”、“广东”、“广东省”等字样,以及打着“传统文化”、“养生修炼”等旗号在我省开展非法活动、骗钱敛财的非法社会组织,净化社会发展环境,为我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保障。

省民政厅、省公安厅联合制定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协作小组;全省各地行动迅速、上下联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全省公布涉嫌非法社会组织26家,其中省级公布13家,市级公布13家。公布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分别是:“中国道家养生协会广东分会”、“中华易经协会广东省分会”、“中国易学家协会广东风水分会”、“广东省风水协会”、“广东易经协会”、“广东周易协会”、“广东易经交流协会”、“广东易经预测协会”、“广东省水域运动协会”、“广东省酒店IT联谊会”、“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中国国家烘培协会”、“深圳市领养它爱护动物志愿者协会”、“中国家居品牌联盟”、“中国餐消联合会”、“中华全国老红军协会”、“大华南IT高管共赢圈(大华南IT培训学院)”、“广东省双节棍协会”、“广东省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中山发展中心”、“中山市CIO联盟”、“野山参文化博物馆”、“江门市野外登山协会”、“江门市野外体育探险协会”、“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龙心发展中心”、“肇庆市信鸽协会”。

全省打击整治各类非法社会组织17家,其中省、市联动打击整治4家、市级打击整治13家。省社会组织管理局会同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查处了“广东省西周少儿教育研究院”、“中国家居品牌联盟”、“中国餐消联合会”、“广东省教育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目前,相关处置工作正在进行。深圳市取缔了“中国国际烘焙协会”、“深圳市领养它爱护动物志愿者协会”,劝散“中国高校深创联盟”,暂停登记审批“深圳市一带一路法律联合会”,移送离岸社团“中国将军文化艺术协会”。中山市取缔“野山参文化博物馆”,劝散“中山市CIO联盟”。江门市取缔“中国拥军优属基金会国华基金管理委员会龙心发展中心”。清远市劝散“清远市吉他学会”。潮州市劝散“饶平饶北烈属协会”。云浮市劝散“云浮市暖心会”、“云浮市车友会”、“云浮市乐善爱心会”。

Q&A

1.问:如何界定非法社会组织?

答:根据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社会组织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组织。

“未经登记”,是指既未在民政部门进行法人登记,亦未在政府编制部门、工商部门进行法人登记,或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国内开展活动未在公安部门登记或备案。

“以社会组织名义”,是指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具备或者基本具备上述组织的特征,即有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办公场所、印章等。

“被撤销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已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决定或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2.问:怎样验明社会组织“真身”?

答:查验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有4个方法:

(1)通过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中国社会组织网”(网址:
http://www.chinanpo.gov.cn/index.html),点击“全国社会组织信息查询”进行查询。

(2)通过关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进行查询。

(3)通过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网站“广东省社会组织网”(网址:
http://www.gdnpo.gov.cn/home/index/index)进行查询。

(4)通过关注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官方微信“广东社会组织动态”公众号,点击“统计查询”进行查询。

3.问:有哪些举报途径?

答:省民政厅设立了举报电话和邮箱,并开展“随手拍,有奖举报”专项活动。举报电话:020-83341307、020-83394353;举报邮箱:mzt_mjzzj@gd.gov.cn;邮寄举报材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0-1号,邮编:510030,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办公室。提倡实名举报,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记者】李强

【通讯员】叶金鑫 温锋

【校对】蓝淑茹

发布于 2025-06-07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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