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有个地方叫加来吗
是的,临高县有一个地方叫加来。加来镇位于海南临高县西北部,距县城30公里,处于海口与洋浦经济开发区中间地带,地理位置优越。加来镇土地总面积25平方公里,有15个自然村,总人口13450人。该镇主要种植瓜菜、热带水果、甘蔗等作物。加来镇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文化底蕴的地方,有着丰富的旅游资源和美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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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警方查处了一起卖淫案件,一位中年妇女,在某乡镇的一处民宅内,进行卖淫行为时,被警方当场查获!
据报道,2023年8月23日,海南省临高县警方,在巡逻中,发现加来镇沿河路的一处民宅内,存在嫖娼卖淫活动。
随后,警方立即对该民宅展开侦查活动,掌握相关情况后,警方立即展开抓捕工作。
警方在该民宅内,将正在进行卖淫嫖娼行为的5名男女,当场查获。
紧接着,符某妹等5人,被警方带回警局,进行调查处理。
经询问,符某妹、吉某梅、蓝某辉、李某忠等4人,对其在民宅内进行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王某花对其提供租房容留他人卖淫的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从案情来看,此案存在两种不同的违法行为:
一、容留卖淫
王某花,将其住宅提供给,符某妹等人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我国《刑法》第359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卖淫嫖娼
符某妹等人,在王某花提供的民宅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目前,符某妹、吉某梅、蓝某辉、李某忠等4人,因涉嫌卖淫嫖娼,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王某花因提供租房容留他人卖淫,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通过违法的方式,来牟取非法利益,终究是长久不了的,也是得不偿失的,因为一开始就走错了路。
卖淫嫖娼是法律禁止的行为,同时也是警方一直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敬畏法律,心存道德,才能控制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欲望,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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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龙一号泡椒,这个临高加来加才村种植户摘第六批果了,还是杠杠的。辣椒 优质农产品 #辣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