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香港大公文汇全媒体3月24日报道,近期国际航班发生多起因携带或使用充电宝致机舱起火事件,香港民航处表示,为进一步提升航空安全,自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充电宝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和/或为充电宝充电;以及不得把充电宝放置于行李架上。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网24日也发布新闻公报称,香港民航处非常关注近期多宗怀疑与飞机乘客携带和使用锂电池外置充电器(简称外置充电器,又称充电宝)有关的安全事故。继上月发出通告提醒航空业界须严格执行对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后,香港民航处于21日与本地航空公司的代表会面,并于24日发出新通告,更新对本地航空公司就航班乘客携带及使用外置充电器的要求及规管,以进一步提升航空安全。

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截图
根据最新要求,香港本地航空公司除须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就飞机乘客携带上机物品的相关规定外,由4月7日起,乘客不得在航班上使用外置充电器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装置充电,和/或为外置充电器充电;以及不得把外置充电器放置于行李架上。
香港民航处表示,会继续与相关单位保持紧密联系,积极跟进上述新规定的实施情况。

澳门国际机场专营股份有限公司昨日傍晚发出新闻稿表示,大部分于澳门国际机场营运的航空公司于4月修订及实施行动电源携带及使用规范,在现有规范基础上,需留意行动电源仅可放于手提行李,不得置于托运行李舱或机舱行李架,飞行期间全程禁用行动电源。
严禁置托运行李舱
该新闻稿提到,大部分于澳门国际机场营运的航空公司陆续或即将于4月修订及实施行动电源携带及使用规范。除现时行动电源的规范外,机舱内不正当使用或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可能影响航班正常运作,需留意以下重点:
一、随身携带,安全随行。行动电源仅可存放于手提行李,严禁置于托运行李舱(可能触发安检复查)、机舱行李架(影响紧急情况处置),飞行期间全程禁用行动电源。
二、预先查询,顺畅出行。如对机舱内放置及使用行动电源有疑问,可于出行前向所属航空公司查询最新规定;查阅澳门国际机场网页(
https://www.macau-airport.com/zh/passenger-guide/departure)获取图文指引;若携带损毁、膨胀、召回型号或没有清晰标示容量的行动电源,将可能被安检人员要求弃置。
乘客登机携带充电宝的问题,已多次引发关注
3月20日,香港航空HX115航班因客机舱内行李架起火备降福州。尽管起火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不过网友们纷纷猜测,或许和充电宝有关。
韩国国土交通部在当地时间3月14日对外发布釜山航空客机起火事故调查进展。调查委员会认为,乘客携带的充电宝起火导致飞机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
2024年10月20日,在上海虹桥机场T2航站楼,一名旅客的书包起火,现场工作人员立即组织扑灭。此次事件疑似充电宝自燃。
根据中国民航局的规定,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且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此外,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中应始终关闭充电宝。
综合:民用航空网、澳门日报
编辑:李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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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胡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