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明确规定,哪些水路运输旅客可享优待服务?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相关规定,特别是针对"公路水路客运一体化"的政策,以下水路运输旅客可以享受优待服务:
1. "老年人 (Older Adults):" 通常指年满60周岁(含)以上的人员。他们可以享受"免票"或"半价票"优惠。具体执行标准可能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 "残疾人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人员,通常可以享受"免票"或"半价票"优惠。其中,盲人及肢体残疾程度较重、无法独立购(机、车、船)票的乘客,可由同行人员代为购买。
3. "儿童 (Children):" 通常指不满18周岁的人员。根据年龄不同,享受不同的票价优惠:
"免费儿童:" 一般指不满2周岁(或按具体航线/线路规定)的婴儿,随成人旅行,不占座位,免费。
"半价儿童:" 一般指年龄在2周岁(含)至6周岁(含)的儿童,享受半价优惠。
"全价儿童:" 一般指年龄在6周岁(不含)至18周岁(含)的儿童,享受全价(或优惠价)。
具体年龄界限和票价标准可能因航线、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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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5月28日电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根据该规定,对年龄超过6周岁但不超过14周岁或者身高超过1.2米但不超过1.5米的未成年人,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通知主要有六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了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为相关旅客提供优先购票、安检、候船、登船和乘船服务,以及为旅客提供免票、半价客票优待服务。
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依法依规为持有效证件的军人、人民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以及老幼病残孕等旅客提供优先购票、安检、候船、登船和乘船服务。
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向下列旅客提供优惠票或免费票优待服务。
——对年龄超过6周岁但不超过14周岁或者身高超过1.2米但不超过1.5米的未成年人,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对有成年人陪伴的年龄不超过6周岁或者身高不超过1.2米,且不占用座(铺)位的未成年人免费并出具免费票(1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计入乘客定额);如未成年人需要单独占用座(铺)位的,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每位成年旅客可带两名持免费票的未成年人,超过两名未成年人时,对超过的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对残疾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凭其有效证件应当执行客票半价优待。
——对寒假和暑假期间乘坐往返于学校和家庭居住地之间水路旅客班轮运输船舶,且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就读的学生,凭其有效证件应当分别执行往返各一次的客票半价优待。
二是对交通运输部负责的国内水路运输许可权限,根据部水系派出机构有关职责及实际管理情况,明确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继续负责实施长江、珠江水系有关省际危险品船、客船运输许可,并要求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一步明确本省负责实施省际普通货船运输、省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的权限。
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同时申请经营国内水路运输业务和新增运力的具体办理程序,并要求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在办理相关许可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以及采取“退一进一”或“退多进一”方式进行运力更新的船舶的有关管理要求。
四是加强自有船舶运力管理,对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计算进行了细化。
五是明确细化海务机务管理人员从业资历与管理船舶相适应的具体内容,实施精准管理。
六是鼓励国内水路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和证书电子化,加强证照信息共享,细化了电子《船舶营业运输证》的查验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