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浪潮下的依赖,揭秘人类对智能生活的深度依赖
"依赖" (yī lài) 是一个中文词语,根据不同的语境,它可以有多种含义,但核心意思通常与“依靠”和“需要”有关。
以下是“依赖”的主要含义和用法:
1. "作为动词 (Verb):"
"依靠;倚仗 (yīkào; yǐzhàng):" 指需要某人或某物的帮助、支持或存在才能生存、工作或完成任务。
例句:他完全"依赖"父母生活。(Tā wánquán yīkào fùmǔ shēnghuó. - He is completely dependent on his parents for living.)
例句:这项工作需要"依赖"团队合作。(Zhè xiàng gōngzuò xūyào yīkào tuánduì hézuò. - This job relies on teamwork.)
"依赖 (某种习惯、药物等) (yīlài (mǒu zhǒng xíguàn, yàowù děng)):" 指对某种习惯、药物等产生生理或心理上的需要,戒掉会很痛苦。
例句:他"依赖"咖啡因。(Tā yīlài kāfēiyīn. - He is addicted to caffeine.)
例句:成瘾者很难戒除对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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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新闻网讯(德州晚报记者 杨晓婷)“电子狗”又称为驾驶安全预警仪,是一种车载装置,作用是提前提醒车主电子雷达等测速设备的存在,防止因为超速等违规而被罚款扣分。近日,司机肖先生却因“电子狗”多次预报不准而交出六百元罚款。
电子狗“失灵”被罚600元
“千万别信电子狗,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不然就像我一样被罚了。”市民肖先生对记者说,他见周围开车的朋友都安装了“电子狗”,觉得能在距离电子拍照摄像几百米以外就发出语音提示,能防止因超速被罚款。于是他花了二百多元买了一台“电子狗”。谁知使用第一个月,“电子狗”就失灵了。
“前两天还很正常,一个星期后就有些不对劲。一上路就不停地发出警报,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明明写着限速100公里,居然报出了‘前方限速40公里’的提示,有的路段明明有电子监控设备,可它就是不报,我到跟前再降速就来不及了,这样的情况经常发生。”肖先生无奈地说,每到信号灯“电子狗”就会“狂叫”,遇到一些设有单行线的标志,却没有任何提醒。
市民汤女士也遇到了此类情况,前不久她花了280元购买了一台电子狗,结果刚上路,明明实际监控限速60,却报限速40,监控限速50,却报限速60。“我现在已经把电子狗从车里移出去了,还没去看我的违章记录,但这几次谎报足够被罚好几百元钱了。”
品牌繁多,价格相差近10倍
在市区某批发商场的车饰一条街,共有数十家出售车内电子产品的店面。“e路航、威仕特、天弛达、善领、凯立德……”各种“电子狗”让人看花了眼,价位从一二百元到上千元不等,多为名牌跑车的造型,有些还做成重金属鼠标造型。记者在淘宝网上输入关键字“电子狗”,搜索到4.64万件宝贝,价格相较于实体店要便宜许多。
“电子狗对电子眼的探测敏感度能够达到98%以上,有些重要的路段它会提前一千多米报警,并且每接近几百米就报警一次,保证不让你挨罚。”一家店主所说的“嗅觉灵敏的电子狗”售价为960元,五人以上购买能便宜一百元。他表示几百元钱的产品只能做到一般预警,有些还存在报警不准确的问题,“有时有流动测速或电子狗搜索不到信号,也一样会挨罚。”店主表示,他能做测速雷达警报,也可以做电子眼警告,还预告加油站、停车场等信息,可以判别电子眼方向,不会误报对面方向或交叉方向的电子眼。
市场热销,却有“作废”隐患
销售人员表示,近两年“电子狗”销量比以前多了不少,有很多还是组团来买,享受优惠价。这与车辆增多和路口增设电子眼有着一定关系,交通方便了,人们也乐意驾车旅游。“电子狗”几乎成为了自驾车的必备装备,因为罚单就是钱,少则一二百多则五六百,还不如花几百元钱买一台“电子狗”,解决出行的罚单困扰。
店主宁先生介绍,“电子狗”分为四大类:预埋式“电子狗”、雷达探测式“电子狗”、GPS单机式“电子狗”和GPS+雷达式“电子狗”,目前卖的最火的就是前两种。还有“电子狗”导航合二为一的一体机,配有普通话语音提示和3D立体显示屏,既可以提醒交通道路上的电子眼,更可以为驾驶员指路,但这种的售价要接近三千元。“现在不少‘电子狗’可以自动更新升级,无需手动,可以自动更新的,最起码需要五六百元钱,像一些手动更新的产品,后顾之忧就是产品更新的网站消失,那样的话产品就相当于作废了。”店主尹先生表示,有些价格低廉的山寨品牌常会这样,他曾经遇到过许多客人因为网站消失,带着“电子狗”来店里更新,结果他也无能为力。
■律师说法 蓄意超速、逃避处罚属违法
汽车安装“电子狗”能让司机“捕捉”电子眼,避免罚单,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合法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表示,对于使用“电子狗”的行为,目前我市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暂未对此行为作出处理。但若驾驶者违反交通安全有关规定,将依法进行处罚。
面对“法律空白”,驾驶者真的可以“一狗在手,限速无忧”吗?九达律师事务所的董烈富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并且在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机动车安装和使用影响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正常监测的装置、材料以及妨碍行人或者其他车辆安全通行的照明、音响等装置。第七十二条规定,有违反此规定的,除罚款二百元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强制拆除其非法装置、设备,并予以收缴。“如果驾驶人安装这种设备是为了在没有检测到电子眼时为自己超速驾车提供捷径,故意逃避交通处罚,那么这种行为依法应属违法行为。”董律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