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您提到的这则提醒非常重要。根据中国国家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鲍鱼、海参、鱼翅、燕窝(有时也被归类为“肚”类,或指其他珍贵食材)等属于水产品、海产品或珍稀动物制品,通常含有较高的蛋白质,并且容易携带病虫害、寄生虫或有害微生物。
因此,携带这些物品入境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 "必须申报:" 旅客携带上述物品入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切勿"试图瞒报或逃避申报,否则将面临罚款、没收甚至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2. "检疫要求:" 海关会对申报的物品进行检验检疫。根据物品的种类、数量和来源地,可能需要进行消毒、除害处理,或者直接被没收销毁,以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和传染病传播。
3. "禁止入境:" 某些特定种类的鲍鱼、海参、鱼翅等(例如受保护的物种、或来自疫区的产品)是"禁止"入境的。
4. "数量限制:" 即使是允许入境的,通常也有数量上的限制。超过规定数量,即使申报,也可能被要求销毁或征收关税。
5. "来源证明:" 有时海关可能要求提供购买凭证或来源证明。
"总结来说,海关的提醒是:" 如果您计划携带鲍鱼、海参、鱼翅、燕窝等

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旅检关员对截获鱼胶进行查验。刘洁 摄
扬子晚报网5月15日讯 (通讯员 刘洁 记者 薛玲) 扬子晚报记者5月15日从南京禄口机场海关获悉,该关旅检关员当天在对香港抵达南京的入境航班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名旅客随身行李中携带有2.8千克鱼胶。
近年来,不少旅客在国外旅游时都会购买“鲍参翅肚”等滋补养生食材,带回国食用或馈赠亲朋。“但是这些都是不可以携带入境的。”南京禄口机场海关旅检关员翟路翀介绍,比如鲍参翅肚中肚的鱼胶,作为水生动物产品极易携带有外来病原微生物,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及国家生态安全的风险。
据了解,鲍鱼、海参、鱼翅、鱼肚等水生动物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中明确禁止携带进境的产品,除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许可,并具有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外,均禁止携带入境。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出入境时应详细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规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