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往来港澳商务备案业务办理热点问题全面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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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商务备案业务办理热点问题答疑如下:
1. "什么是往来港澳商务备案?" 往来港澳商务备案是指内地企业或个人因商务原因前往香港、澳门,需要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的一种行政手续。
2. "哪些人需要办理往来港澳商务备案?" 主要包括: - 内地企业因商务活动派往香港、澳门的员工; - 内地个体工商户因商务活动前往香港、澳门; - 其他因商务原因需要前往香港、澳门的个人。
3. "办理往来港澳商务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常见材料包括: - 备案申请表; - 申请人身份证明; - 企业的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 - 因商务活动前往香港、澳门的证明材料(如合同、邀请函等); - 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
4. "办理往来港澳商务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般流程如下: - 准备好相关材料; - 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网上提交备案申请; -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领取往来港澳商务备案证明。
5. "往来港澳商务备案的有效期是多久?" 往来港澳商务备案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
6. "备案后,如果需要延长停留时间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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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解问


想要申请单位商务备案,需要怎样办理?单位人员的商务签注什么时候可以去出入境前台办理?


商务备案分为两步,第一步是单位备案,第二步是人员备案。


单位备案

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登录”,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后,选择“法人登录”,在平台注册商务备案的账号密码。



注册成功登录后,点击“申请”,下载并打印填写《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须商务备案负责人和联系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将填好的《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图片合并成一张上传到“证照扫描件”;将企业上年度的完税证明上传到“企业纳税证明”中。



按系统提示填写完整信息后提交。


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出入境服务事项里下载《商务备案单位责任告知书》,打印填写并加盖公章后扫描,将扫描件(以公司名称命名)发送到crjswba@163.com。



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登录平台查询备案结果。



人员备案

单位备案成功后,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点击“登录”,跳转至“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选择“法人登录”后,在“本次备案人员登记”处,点击“新增备案人员”,填写新增备案人员信息并确认后,点击“提交”即可提交人员备案申请。



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备案人员信息”处查询人员备案的结果。若查询到人员已备案成功,可预约全市各出入境大厅办理个人商务签注。




备案负责人、备案联系人是指公司的什么人?可以同一个人吗?




备案联系人指受备案单位委派提交、办理本单位商务备案及人员签注的公司职员(须在备案单位近期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保)。


备案负责人和备案联系人可为同一人。


一般单位企业申请商务备案审批时限是多久?怎么知道审批结果?


单位网上提交单位备案申请,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登录商务备案系统查询备案结果。


如需补充材料的,公安机关将在网上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单位联系人需补充的材料;申请单位可在提交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3种方式补充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crjswba@163.com、邮寄或现场提交至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企业服务室。


逾期仍未提交相关补充材料的单位,将暂不予备案,请备案联系人务必留意手机短信通知。


扫描上传备案材料的图片有什么要求?


对于网上申请单位备案时,营业执照和备案登记表可通过拼图软件拼成一幅图片,上传要求与纳税证明的图片一样:大小不得超过500KB,图片清晰。其中,纳税证明能通过扫描该证明上的二维码检验,方可上传。如上传的图片不够清晰,将会被退回并要求重新上传。


商务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表格?在哪里下载?


在商务备案办理过程中需使用以下三种表格:

1.《单位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在申请单位备案时提交(网上申请时上传到系统中),该表格可在填写单位备案信息的界面下载;


2.《商务备案单位责任告知书》,在单位首次备案或年审时提交,可在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政务服务”→“出入境”→“服务事项”里下载;


3.《商务备案人员名单》,是在网上无法申请商务备案,通过线下办理,由单位联系人在递交备案材料申请商务备案时提交。



在网上申请商务备案时,系统提示“核准不足三个月不给予备案”,应如何办理?


该提示是因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工商信息显示在三个月内曾有项目变更。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法人变更之日起三个月内暂不能办理商务备案,时间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工商信息变更时间为准。除法人外的其他工商信息变更不足三个月,但确有商务备案需求的企业,可派员到越秀区人民北路688号广州市公安局中国公民出入境接待大厅企业服务室申请人工受理,或者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邮箱地址crjswba@163.com)方式报送商务备案材料。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致电单位联系人告知商务备案结果。


需要提交的备案材料清单如下: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申办往来港澳商务签注备案登记表(需有联系人、负责人信息和签名、单位公章、联系人身份证正面);


③公司上一年度或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有税务局公章);


④商务备案单位责任告知书;


⑤商务备案人员名单;


⑥备案负责人、联系人、备案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⑦备案联系人和备案人员近三个月的参保明细(有人社局或税局盖章);


⑧备案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交退休证明、近三个月工资条(加盖备案单位公章)和近三个月工资性个人所得税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⑨备案人员的社保若是委托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的,则需提交近三个月的参保明细(有人社局或税局盖章)和委托合同。


来源丨广州公安出入境
编辑丨小嗡



发布于 2025-07-25 0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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